|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黑龙江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全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经省政府领导同意,建立黑龙江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协调解决全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归集、整合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信息,指导、督促、检查全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与实施,探索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运行长效机制,全面提高食品工业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 徐广国 副省长 召 集 人: 陈长湧 省政府副秘书长 孙 珅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成员: 韩立华 省发改委副主任 林 克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巡视员 郭大春 省科技厅副厅长 史青衿 省财政厅副厅长 贾 辉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白祥和 省农委副主任 刘国辉 省商务厅副巡视员 索天仁 省卫生厅副厅长 周建家 省工商局副局长 姚贵宝 省质监局副局长 周昊旬 省农垦总局副局长 王忠江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巡视局 张会元 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副行长 尹广琦 省诚信建设促进会副会长 车朝日 省食品工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诚信办,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通报全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进展情况,研究分析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协调具体事项。办公室主任由省诚信办副主任曹虎担任,其他成员单位各指定一名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负责召集,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会议,如有需要,经总召集人同意可随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 五、有关要求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落实涉及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要相互支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