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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11年全省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二月十二日 2011年全省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1年,全省应急管理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紧紧围绕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应急与谋远并重,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既要看得见、摸得着,又要打基础、管长远,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依法应对突发事件的实战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以编制实施“十二五”规划为主线,全面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一)在认真总结评估“十一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情况的基础上,抓紧编制“十二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积极整合现有应急资源,申报一批重点建设项目,本着先急后缓的原则,有选择地启动应急平台、预防预警、应急救援、宣传培训等方面的项目。 (二)着力推进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规范各级政府应急委及专项应急指挥机构、专家咨询机构、办事机构设置,建立健全机构内部应急工作方案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制订出台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强化对应急管理全过程的考核监督,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三)深入开展应急管理“四进”(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有选择地在基层开展“一案三制”、宣传教育、预防预警、应急保障、应急场所等方面示范建设工作,提高城乡防灾应急能力。适时召开全省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提高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四)突出抓好“两库”建设,制订出台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突发事件评析制度,加强应急预案的修订、评审、发布、备案及突发事件定期评估、典型案例评析工作,开展应急预案“四化”(简明化、图表化、程序化、数字化)试点,明确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和应急预案启动、评估等程序和要求。 二、以筹备全国应急救援工作现场会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应急队伍建设 (五)制订出台《湖北省基层应急救援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快推广应急救援工作试点经验,实施精兵、精装、精训、精管,做到“一队多能、一队多用”,建成全国一流的应急救援力量。组织指导省公安厅、省应急救援总队及试点市、县政府,认真筹备全国应急救援工作现场会。 (六)总结推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经验,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加快推进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和应急志愿者队伍的管理,定期组织各类应急队伍开展技能训练、救援演练,协调组织军地应急力量联训联演,提高合成应急、协同应急的实战能力。 (七)完善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制订省级应急救援队伍响应机制,健全应急队伍、应急物资、救援装备的统一调度、合理调配、快速运送工作机制,努力推行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应急资源共享。积极协调省军区、武警湖北总队等,整合驻鄂部队、武警和民兵、预备役力量,研究建立军地联合应急指挥机制。 三、以实现应急平台互联互通为目标,加快政府系统应急平台体系建设 (八)按照《湖北省政府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技术要求(试行)》,坚持统筹规划、分级负责、整合资源、分步实施的原则,督促指导各市、州、县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加快应急平台建设,整合现有应急资源,年底前全面实现互联互通。 (九)以推行“无纸化办公”为契机,充分发挥应急平台的作用,加快应急管理综合应用系统的开发应用,坚持“边建、边用、边完善”,实现值班管理、信息接报、通知通告、手机应用等基本功能。 (十)充分发挥部门优势,推进应急数据库建设。依托省气象局建立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实现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的发布与共享;由省安监局牵头,开展风险隐患调查评估,建立风险隐患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依托省测绘局开发的应急地理信息服务平台,整合空间信息资源,充实应急队伍、物资装备、工程设施、人口信息等数据,为突发事件处置发挥辅助决策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