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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桂建管[2011]14号
【颁布时间】 2011-02-12
【实施时间】 2011-02-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573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福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广西参加工程招投标和承揽新的工程项目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福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广西参加工程招投标和承揽新的工程项目的通知

  (桂建管[2011]14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招标办:

  

  2010年11月23日上午,由福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崇左市扶绥县宏源·大景城工程,发生一起因堆放的门式钢管脚手架坍塌,造成1人死亡的安全责任事故。经研究,决定暂停福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广西参加工程招投标和承揽新的工程项目,时间60天,从本文下发之日起生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o一一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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