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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西藏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藏政办发[2009]162号
【颁布时间】 2009-12-04
【实施时间】 2009-12-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574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藏政办发〔2009〕162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促进矿产资源整装勘查、整体开发,实现地质找矿大突破。经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区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郝鹏 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常务副组长:白玛才旺 自治区副主席

  副 组 长:戴 建 国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多吉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地勘局局长

  王峻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

  成 员:何 本 云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巡视员

  李震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

  洛桑旦达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李 潮 明 自治区监察厅副厅长

  范 光 才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江白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朱 立 福 自治区商务厅巡视员

  王 树 军 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

  拉增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陈 新 民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巡视员、能源办公室主任

  王晖 拉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索朗罗布 日喀则地区行署副专员

  潘 法 祥 山南地区行署副专员

  刘 来 兴 林芝地区行署副专员

  许 成 仓 昌都地区行署常务副专员

  王 纯 丁 那曲地区行署副专员

  高 巴 松 阿里地区行署副专员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研究、协调、解决全区矿产资源整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各重点矿区整合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审查工作,保证整合工作科学有效开展;对各相关部门和地(市)的矿产资源整合工作进行督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王峻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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