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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畅通举报渠道,加强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现有举报投诉机制的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要积极参与专项行动,通过“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电话,接受公众和权利人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有关部门要认真接收、快速处理。发挥“12312”商务举报投诉电话、“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90”侵权盗版举报电话,以及“12365”产品质量投诉举报电话等其他相关举报电话作用,提供快速、便捷的举报、投诉、申诉和咨询渠道,及时发现违法犯罪线索。 (五)及时通报情况,做好活动总结。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每半月向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对重大情况及大案要案情况要随时报送。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并派出督查组分赴县(市)、区进行督查。县(市)、区要对本地区工作情况进行抽查。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于2011年3月18日前报送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荣岩,联系电话:6183097,13359899588。电子邮箱:jxswjry@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