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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单位名称:国家核安全局 受检单位名称: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岭东核电有限公司 检查日期:2011年2月11-12日 一、检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二)相关核安全规定及导则 (三)岭澳核电站四号机组首次装料批准书 二、检查范围 (一)四号机组首次临界前调试项目完成情况 (二)四号机组主要的意外事件单和设计变更申请状况 (三)相关核安全管理要求落实情况 (四)定期试验的执行情况 (五)首次临界前的准备工作 (六)核安全相关的专题 三、检查活动 2011年2月11-12日,我局组织检查组对岭澳核电厂四号机组首次临界前核安全情况进行了检查(名单见附一)。检查组听取了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岭东核电有限公司(两公司以下简称“营运单位”)关于四号机组调试项目完成情况、主要的意外事件单和设计变更申请状况、相关核安全管理要求落实情况、定期试验的执行情况、首次临界前的准备工作和核安全相关的专题的汇报。 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检查组分两组,分别对调试和生产运行、调试过程中机械仪控设备的异常情况开展了检查,对调试和运行的相关记录文件进行了抽查,并与有关技术和管理人员进行了对话。营运单位(名单见附二)对检查给予了积极配合,检查达到了预期目的。 四、检查结论和要求 通过检查,检查组认为岭澳核电厂四号机组目前与核安全有关的活动处于受控状态;首次装料后调试和运行工作、首次临界前的准备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主要意外事件单和设计变更的处理满足相关程序的要求。 检查组认为,目前营运单位对四号机组首次临界的准备工作是可以接受的。同时,检查组提出如下核安全管理要求: 1、营运单位应在首次临界前完成调试大纲所规定的所有调试项目。 2、营运单位应分析目前尚未关闭的130项意外事件单(ues)和61项设计变更申请(dcr)对机组临界的影响,并在首次临界前向我局提交分析评价结果。 3、针对四号机组动态转换控制点(dhp010)、初始状态转换点(ihp010)不符合项清单中未关闭的不符合项,营运单位应在机组临界前完全处理,并报华南核安全与辐射监督站认可。 4、针对四号机组蒸汽大气排放系统调节阀(gcta)控制故障问题,营运单位应在首次临界前完成问题处理和验证工作,并在10%额定功率前向我局提交相应控制系统逻辑优化影响安全分析报告。 5、针对四号机组核取样系统在线硼表指示偶发波动较大,导致报警问题,营运单位应在首次临界前完成硼表的重新标定工作,同时在10%额定功率前仍保持每隔8小时手动取样一次的监测频率;如硼表重新标定后存在频繁波动情况,营运单位应及时上报我局。 6、针对四号机组eas、ris泵联轴器螺栓断裂事件,营运单位应尽快在维修期间对eas、ris泵所涉及的相关改进型螺栓进行力矩检查和状态检查,同时将经验反馈到其他核电项目,并对类似高强度螺栓使用前进行敏感性验收抽检。 7、tuy-53试验的主设备支撑间隙测量表明,3台蒸汽发生器(sg)的下部横向支撑、上部抱环垫块,以及环路3主管道过渡段的防甩支架与主管道的间隙不满足验收准则,营运单位应在首次临界前向我局提交相关处理和评价报告。 8、营运单位应在首次小修内完成eas地坑液位连续测量系统的改进及相关试验。 9、针对个别调试项目的试验结果快速分析单的试验状态未标出,l4rcp002mo有烟气冒出以及主控出现l4evc014ka等缺陷没有使用ues或其他文件记录等问题,营运单位应进一步加强文件的质量管理,完善事件的发生、处理过程以及关闭信息的跟踪和记录,确保试验结果和事件记录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10、针对在l4rcv001de树脂泄漏问题,营运单位应严格执行工前会制度,完善操作程序,尤其是针对简单工作中使用的工作单。 附一: 检查组人员名单
附二: 检查组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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