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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情况 申报时 从业人员总数 申报时签订合同人数 申报时 参保人数 是否为市劳动保障诚信企业 是否为市诚信守法合格企业 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困难 企业认定工作小组成员单位意见 劳动保障部门对企业支付职工工资、参加社会保险、裁员的审核情况。 财政部门对企业资产经营的审核情况。 国资部门对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的审核情况。 经贸部门对除国企以外企业生产经营的审核情况。 地税部门对企业社会保险费征缴的审核情况。 市认定工作小组意见 年 月日 注: 1.本表由申请企业填写,一式二份,同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资产负债表、生产经营基本信息、生产经营计划(或订单情况)、企业缴税凭证(附认定前三个月纳税凭证)、工资发放清单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单位,市认定工作小组各一份。 2.市级受理申报材料部门:徐州市劳动保障局就业和失业保险处(电话:85805746、858057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