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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根据区物价局、区财政厅桂价费[2007]416号文通知,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7]1925号文规定收取考试费用:即《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55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35元。 (四)2010年4月29日后报考人员可登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必须打印出照片,自贴照片无效)。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才允许进入考场。 六、考场设置 201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场设在南宁,由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场、组织考试,全区考生集中到南宁应考。 各市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要立即部署,抓紧时间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十二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