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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黑龙江省统计局
【发文字号】 黑统发[2011]5号
【颁布时间】 2011-02-25
【实施时间】 2011-02-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595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黑龙江省统计局关于印发全省统计系统业务技能大赛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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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参考:省局制定的2010年年报和2011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基层统计报告写作点评》、新《统计法》、《黑龙江省统计监督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现行的规范性文件(国家统计局和省局内网查阅)。

  

  学习参考资料由省局教育中心统一代购。

  

  四、参赛人员

  

  全省县级以上政府统计机构(含省农垦总局统计局)在岗统计工作者。

  

  五、报名要求

  

  1.由市(地)统计局组织预赛,选拔推荐参赛人员。省局以处为单位报名预赛,选拔决赛选手。

  

  2.以市(地)为单位组织报名,分别推荐统计报表、统计分析、统计法制和计算机应用4项各3名选手参赛。

  

  3.每市(地)确定1 名领队,并全程参与全省统计业务技能大赛组委会工作,包括出题、监考、判卷、登分等。领队名单随参赛选手名单一同上报。

  

  六、出题要求

  

  四类考试均分a、b卷;题量总分150分,要求在正常情况下两个半小时内答完;考题难易程度为中等偏上;题型为笔试与上机操作相结合,笔试题包括填空、判断、简答、分析、计算、写作等;上机操作部分包括统计图表制作、程序设计、数据审核等;出题者负责编写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及要求。

  

  七、评卷要求

  

  1.省局纪检监察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2.齐齐哈尔市、佳木斯市、鹤岗市、双鸭山市、七台河市、绥化市、黑河市、省农垦总局统计局领队参加评卷工作。

  

  3.评卷结束未登分之前随机抽取30%的考卷进行质量检查。如质量不合格则要求全部重新评卷。质量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

  

  4.登分100%复查。

  

  5.登分结束后打印考生成绩,报组委会领导审核。

  

  八、后勤保障

  

  (一)考场要求

  

  1.考场主要设在局接待中心,计算机考场设在计算中心机房;

  

  2.布置考场(4个考场,每个考场42名考生);

  

  3.检查考生是否违反规定将复习材料带进考场;

  

  4.每个考场指派2名监考人员,由监考人员宣读考场纪律;

  

  5.考卷考前10分钟拆封,考后收卷立即密封。每项考试结束后,密封考卷交竞赛组保管。

  

  (二)食宿安排

  

  考生按照考试时间安排,提前1天报到。考试期间省局统一负责安排食宿。初步定在省统计局接待中心,预计180人。

  

  九、工作进度安排(初步时间,待大赛具体时间确定后,有些时间即可明确到具体日期。)

  

  1.2月底由保障组负责印发《关于开展全省统计系统业务技能大赛的通知》,全面部署大赛工作。

  

  2.4月-9月底,各地及省局组织培训、选拔参加决赛选手。省局选拔工作由人事处负责。

  

  3.10月中、下旬,保障组负责印发《关于全省统计系统业务技能大赛有关事项的通知》,包括大赛具体时间、安排,报名、参赛注意事项以及要求市(地)上报竞赛总结等。同时组织好考生资格审查、考场安排、考卷印制和考后密封保管,草稿纸准备,编写赛事指南、制定考场规则和注意事项等。

  

  4.人事处负责于9月中旬前确认省局参加全省统计业务技能大赛的人员名单。

  

  5.10月上旬保障组负责完成考生资格审查,印发准考证。

  

  6.10月中、下旬竞赛组人员集中封闭出题,经组委会审定后按加密要求印刷。

  

  7.11月初完成考场布置,考生食宿安排、考生接送安排等各项后勤保障。

  

  8.11月中旬考试,进行判卷、登分,确认考生成绩,并召开组委会会议,通过大赛结果。

  

  9.在2012年全省统计工作会议上,对成绩突出、组织得力的市(地)和全省统计系统业务竞赛能手进行表彰。

  

  十、有关要求

  

  1.统计业务技能大赛旨在激发全省统计系统干部职工的学习热情,掀起业务大练兵热潮,切实提高统计人员的实用工作技能,因此,各市(地)要积极创造条件,把握标准,层层抓好培训和预赛工作,做到优中选优,推荐选拔优秀人员参赛,争取优异成绩。

  

  2.为扩大参赛面,让更多的统计人员参与到大赛中来,四类竞赛原则上不兼报,每位参赛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报名参加其中的一类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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