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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发文字号】 陕国土资规发[2011]19号
【颁布时间】 2011-02-23
【实施时间】 2011-02-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597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发《陕西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发《陕西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国土资规发[2011]19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

  《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对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建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进行了总体部署,提出了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近期要对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清理。2月16日,国土资源部召开视频会议,对清理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做好陕西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落实国务院、省、部要求,现制定下发《陕西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学习,严密部署,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精心组织清理检查工作,及时上报清理检查结果,做好后续纠正整改工作,确保清理检查取得实效、不走过场。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清理检查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发47号文件的重大举措,是规范有序推进增减挂钩和土地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础,是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根本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组织学习,抓紧动员部署,把思想统一到47号文件精神和省、部的要求上来,积极组织开展自查清理工作。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计划。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抓紧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汇报,争取地方领导的支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尽快组建清理检查工作班子,明确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切实把清理检查工作作为近期一项大事来抓实、抓好。

  三要落实责任措施,扎实推进工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密切配合,紧扣清理检查工作五个阶段的工作部署,全面清理,从严检查,认真整改,确保清理检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各地在自查自纠中要主动反映问题,切实采取措施,将纠正整改落到实处。对存在的问题,有意回避甚至瞒报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四要注重统筹谋划,兼顾长远发展。各地要把这次清理检查作为发现问题、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的良机,通过清理检查、加强监管和深化改革,确保国发47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推动增减挂钩和土地整治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

  联系人:王小庆 电话:029-84333087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陕西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

  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精神,根据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部署要求,国土资源厅会同省政府研究室、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环保厅、农业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就认真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以下简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和检查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清理检查2006年以来各地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以及以各种名义擅自开展建设用地置换等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全面梳理,按照增减挂钩试点要求,严肃纠正规范;认真总结相关工作经验,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监督管理;深入研究体制机制等深层次问题,提出解决思路,推进改革创新。同时,加快信息化建设,强化国土资源全国“一张图”动态监管,确保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规范、健康、有序开展。

  二、目标任务

  (一)对增减挂钩试点开展清理检查。对省政府批准的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按照发现问题和总结经验并重的原则,从挂钩周转指标管理、项目区设置、项目区审批、拆旧复耕及耕地质量、安置建新、收益分配、权属调整、尊重农民权益等方面进行全面清查和总结规范。对存在的问题逐一排查到位,重点对片面追求建设用地指标、不顾条件大拆大建、强迫农民上楼、不合理分配资金等行为进行严肃整改;对不符合要求的地方性文件予以修改或废止;对规范的做法和典型经验进行总结提升;对增减挂钩的现实和长远作用及综合性操作办法进行探索研究,并制定和落实进一步加强增减挂钩试点监管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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