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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南省卫生厅
【颁布时间】 2011-02-22
【实施时间】 2011-02-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599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春季传染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六、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各市县要动员基层单位和群众,集中开展环境卫生清理整治活动,特别要重视学校等人口集中地区的环境卫生,切实加强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监管。继续做好农村改水改厕工作,确保农村改厕工作高质量完成。要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努力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从源头上降低介水传染病的发生。有针对性的开展春季灭鼠等防控工作,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场所和条件,预防传染病的传播与流行。

  七、积极做好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工作

  各地卫生部门要编制相关疾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单、宣传画、小卡片等宣传材料,将社区、学校和托幼机构作为宣传工作的阵地,对儿童家长开展流感、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的集中宣传,引导家长积极参与防范春季传染病防治工作。要积极联系宣传部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形式做好春季传染病防治知识普及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传染病防控的氛围。要建立舆情跟踪分析机制,通过网络、电视、广播等严密关注社会舆情动态,做好与社会的沟通,正确引导媒体舆论。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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