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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陕西省优秀勘察设计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设规划局(建委)、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规划建设局,各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陕西省优秀勘察设计师评选办法》(陕人发〔2007〕217号),现将2011年度申报“陕西省优秀勘察设计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2011年3月9日---3月11日。 二、申报地点:陕西省优秀勘察设计师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地址:新城广场省政府9楼15号。 三、联系人:郑普益联系电话:029-87294026。 陕西省优秀勘察设计师评选办法和申报表在陕西建设网(www.shaanxijs.gov.cn)查询和下载。 附件1:陕西省优秀勘察设计师评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附件2:《陕西省优秀勘察设计师申报表》 附件3:《陕西省优秀勘察设计师评选办法》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1: 陕西省优秀勘察设计师评选领导小组及 办公室成员名单 领导小组: 组 长: 雷宝岐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郑建钢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成 员: 茹广生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处长 亢保民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技处处长 张伟成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处长 办公室: 主 任: 茹广生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处长 成 员: 李若良 省勘察设计协会秘书长 李空军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技处 郑普益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 附件2: 陕西省优秀勘察设计师申报表 申报人姓名: 申报人单位: 专业技术职称: 从 事 专 业: 申 报 日 期: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制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一式两份,应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或使用计算机打印,要求字迹工整。 二、主要栏目填写说明: “经历”一栏从大学教育开始,包括取得的各类专业学历情况; “获奖情况”填写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专业负责人获得国家及省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以及其它各种荣誉(例如科技进步奖); “主持的工程项目”指申报人主持设计的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含境外项目),应包括工程规模、达到省内同期、同类型项目先进水平的说明以及取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内容; “学术论文著作”主要指申报人的专著或在省级以上核心期刊(学术会议)上发表过学术(技术)论文; “其他”主要填写申报人在技术创新、新技术推广应用方面的突出贡献。 三、本表内容应依次填写,内容较多可加附页,空项填“无”。 四、本表一律用中文和阿拉伯数字填写。 五、本表(包括加页)及所需附件材料请用a4型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按评选规定上报(附电子版)。 六、本表可从陕西建设网站(www.shaanxijs.gov.cn)下载。 申 报 人 声 明 本人 (申报人) (身份证号码)郑重声明,本人填报的《陕西省优秀勘察设计师申报表》及附件材料的全部内容是真实的,无任何隐瞒和欺骗行为;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本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申报人签字: 年月日 陕西省优秀勘察设计师申报表
附件3: 陕西省优秀勘察设计师评选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才强省战略,促进我省勘察设计行业发展,充分发挥广大工程勘察设计技术人员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先导作用,为我省工程建设提供具有良好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优秀勘察设计成果,激励推进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表彰有突出贡献的勘察设计专业技术人员,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第二条 陕西省优秀勘察设计师是我省勘察设计技术人员的省级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应贯彻人才强省、人才兴业战略,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人才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