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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八、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尽快实现数据的集中统一和互联互通。加快完成市、县两级系统整合,实现全市住房信息全覆盖。 九、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按照2011年本市确定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应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并积极推进。要将住房保障工作目标纳入县(市、区)政府年度考核内容,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计划目标未完成的,要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 十、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保障性住房项目及中低价位商品住房支持力度,转变工作作风,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办事环节,提高工作效率,为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平稳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十一、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我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和住房保障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深入解读政策措施,引导居民从自身实际消费能力出发理性购房。 市政府其他相关内容文件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二○一一年二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