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青海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字号】 青环发[2011]73号
【颁布时间】 2011-02-17
【实施时间】 2011-02-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603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青海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请报送2010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的通知


  

  
  

青海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请报送2010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的通知

  (青环发[2011]73号)


  

  西宁市、海西州,格尔木市、德令哈市环境保护局:

  按照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1〕94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厅将对西宁市、格尔木市和德令哈市2010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以下简称“城考”)结果进行审核,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西宁市按照《通知》要求,格尔木市和德令哈市按照《青海省“十一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实施细则》和《青海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管理规定》要求,抓紧做好本市“城考”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

  

  二、请各城市环境保护部门必须于2011年3月31日前将“城考”结果报我厅,我厅将于2011年4月上旬组织进行“城考”工作会审与现场抽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网址:http://ck.mep.gov.cn.;邮箱:qimeilin@163.com。

  三、海西州环保局负责对格尔木市和德令哈市“城考”结果的初审,并携初审意见参加会审会议。

  联系人:祁美林 0971-8204571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