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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商务厅
【发文字号】 川商贸[2011]14号
【颁布时间】 2011-02-14
【实施时间】 2011-02-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607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对外贸易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五)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不断挖掘外贸增量的重点项目

  

  一是引进出口型企业。大力支持各地积极引进出口型生产企业,把“招商引贸”作为壮大国际贸易主体队伍的重要途径,同时引导转移来的企业开展外向型经营。各市至少要引进3家以上出口型企业(三州至少1家),力争全年全省引进出口型企业超过100户。二是做好转移项目跟踪服务。落实专人,明确责任,密切跟踪,加强与成都、德阳、绵阳等重点市(州)的联系与协调,服务富士康、仁宝、德州仪器、爱默生、普什等一批带动性强的引进企业,引导其早出口、多出口,力争出口放量增长。三是抓好外经项目拉动出口。对重点企业、对合同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强化跟踪和服务工作,积极帮助企业解决问题,确保重点项目顺利推进。着力抓好东方、川庆、成达等10户对外承包工程重点企业出口,培育迈普等20户对外承包工程潜力企业,积极推进华川、中科环保、宏华、电建二公司等新签外经项目顺利实施。外经企业全年出口力争达到22亿美元。四是帮助中央企业在川发展。帮助五冶、南车集团资阳机车、南车集团眉山车辆、二重、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公司、成飞集团、泸州重工等央企在川发展,争取商务部支持,帮助企业进入跨国采购链条和获得有关援外项目,努力扩大其对外业务。

  

  (六)坚持政策引导与协调服务相结合,不断健全外贸发展的长效机制

  

  一是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建立鼓励与限制相结合的调控机制,鼓励“三自三高”产品出口。调整政策支持方式调动市(州)积极性,按照承担目标任务比重、完成任务进度和外贸发展情况安排扶持资金,重点支持外贸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争取省、市加大对国家支持政策的配套力度,建立资金使用责任制度,提高扶持资金绩效。二是用好各种保利政策。鼓励外贸企业运用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帮助企业使用人民币与卢布“互换互通”,关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退税率调整、外贸扶持方向等政策。将国家涉外贸政策的变化情况进行及时宣传,帮助企业解读和把握政策,用好用足各项政策,减轻企业经营成本压力。三是提高服务质量效率。争取中央部委支持、协调省级有关部门配合和吸引地方党政重视,充分发挥“部省合作”、“部门联动”、“厅市合作”等机制作用,提高服务外贸企业实效,落实企业出口问题抄告反馈制度,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营造高效、便捷、低成本的外贸发展环境。四是创造公平竞争环境。推进外贸信用体系建设,保护知识产权,建立规范对外贸易的约束机制,建立反应迅速、应对有效、反制有力的贸易摩擦应对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行业商协会要加强准入标准、行业自律和商品监测等工作,鼓励企业主动应对“碳贸易”和“双反”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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