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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厦门市政府
【发文字号】 厦府办[2011]20号
【颁布时间】 2011-02-13
【实施时间】 2011-02-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608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市政府立法计划和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

[接上页]


  (一)检查项目和时间安排

  

  今年执法检查主要围绕岛内外一体化建设、民生改善等社会热点,重点检查我市2010年颁布实施的规章宣传贯彻、履行法定职责和取得实际成效等情况,以及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等方面的内容。具体检查3 件规章,即《厦门市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136号)、《厦门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37号)和《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138号)。检查时间分别安排在2011年3月、4月和8月,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方式

  

  1、在市政府网站、市法制局网站或者新闻媒体上公告执法检查事项,征求社会各界对相关规章执行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2、召集有关行政管理相对人座谈或者现场抽查行政执法情况。

  

  3、被检查单位汇报介绍执法情况。

  

  4、抽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案卷,查阅相关配套的规范性文件。

  

  5、被检查单位在检查后提出整改意见和落实整改情况报市政府。

  

  (三)检查人员组成

  

  检查工作由市法制局组织牵头,市监察局、市依法治市办等单位组成检查组,并邀请市人大相关专委会和市政协社法委参加,共同开展检查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一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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