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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东省建设厅
【发文字号】 鲁建节科字[2011]5号
【颁布时间】 2011-02-12
【实施时间】 2011-02-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609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东营低碳生态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重点任务及职责分工》的通知

[接上页]
低碳生态示范城市建设是一项创新性的工作,涉及范围广、标准要求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有关处室、单位,东营市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范围和责任分工,创新推进政策,出台有力措施,共同做好低碳生态示范城市建设的战略研究、规划编制、政策制定、试点示范和绩效评价等工作。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省建设发展研究院作为技术支撑单位,要配合有关责任处室和单位做好相关的技术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相关处室、单位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姓名、联系方式请于3月5日前报节能科技处;东营市各相关单位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联系方式请于3月5日前报东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联系人:许士堃 联系电话:8339836)。

  

  附件:东营市创建低碳生态示范城市示范项目任务分工表

  

  

序号

示范项目名称

示范项目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业务指导单位

1

低碳生态城市规划示范项目

选择1-2个拟规划建设的城市或县城新区,按照低碳生态的规划理念,从城市发展布局、城市功能分区等方面做出城市详细规划。

市城乡规划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县区政府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规划处

2

低碳生态小区建设示范项目

选择3-5个新建居住小区,从规划设计、景观绿化、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利用、雨水收集及中水回用等方面,按照低碳生态标准进行规划建设。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城市管理局、

市城乡规划局、各县区政府

省厅房产处、节能科技处、规划处、城建处、设计处、综财处、燃热办

3

低碳生态社区管理示范项目

选择2-3个建筑节能达到标准要求和环境绿化等基础设施较好的居住社区,从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垃圾收集与无害化处理、规范物业管理、加强宣传培训、引导居民低碳生活方式等方面,探索建立居住社区低碳生态运行管理机制。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区政府

省厅房产处、

节能科技处

4

低碳生态村居示范项目

选择3-5个新建村居,结合新农村建设,从规划设计、园林绿化、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利用、垃圾收集与转运、污水排放、村民参与、村居管理等方面,按照低碳生态标准进行规划建设。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城市管理局、

市城乡规划局、各县区政府

省厅村镇处、节能科技处、城建处、设计处

5

绿色建筑示范项目

选择3-5个项目,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建设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并通过国家绿色建筑验收和评审。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城乡规划局、各县区政府

省厅节能科技处

设计处、规划处

6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

选择10-15个项目,采用太阳能光热、光伏与建筑一体化技术,地源热泵供热制冷技术,建设一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城市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各县区政府

省厅节能科技处、设计处、房产处

7

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示范项目

选择3-5个项目,采用新型建筑结构体系,建设一批保温与结构一体化的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城乡规划局、各县区政府

省厅节能科技处、设计处

8

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及改造示范项目

建立市级能效检测平台,选择8-10栋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进行能效监测,对部分高耗能建筑进行节能改造。

市机关事务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城乡规划局、各县区政府

省厅节能科技处

9

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示范项目

选择5-10个既有居住建筑(小区),对建筑围护结构、热源(热力站)及供热管网进行改造,达到节能改造标准要求。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局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县区政府

省厅节能科技处、燃热办

10

供热计量收费改革示范项目

选择3-5个住宅小区,结合示范项目实际,合理制定收费方案,加强项目运行管理,实施供热计量收费,探索计量收费改革经验,推进东营市供热计量收费改革工作的全面展开。

市城市管理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县区政府

省厅燃热办、

节能科技处

11

市政建设和园林绿化示范项目

选择6-10个供热管网、道路照明、污水处理与中水回用、园林绿化项目,按照低碳生态建设标准进行建设。

市城市管理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乡规划局、各县区政府

省厅城建处、

综财处、燃热办

12

废弃物处理与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选择3-5个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利用建筑垃圾和粉煤灰等废弃物制作新型建材等方面的项目,建设低碳生态废弃物处理与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市城市管理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环境保护局、各县区政府

省厅城建处、综财处、节能科技处

13

城市节水示范项目

选择3-5个项目,从合理开发利用黄河水源、城镇供水节水、雨水中水综合利用等方面,建设城市节水示范项目。

市城市管理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县区政府

省厅城建处

14

绿色交通示范项目

选择2-3个城市公交线路,按照绿色交通规划的新理念, 创新思维, 规划建设健康的、可持续发展的城市交通系统。

市交通运输局

市城乡规划局、

市城市管理局

省厅城建处、

节能科技处

15

数字化管理示范项目

选择4-6个示范项目,从城市建设数字化档案、社区数字化管理、市政管理信息化等方面建设城市数字化管理示范项目。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局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厅城建处、

节能科技处

16

低碳生态产业示范项目

选择6-10个有一定规模的太阳能光热、太阳能光伏、地源热泵、生物质能、风能、led照明产品等生产企业,扶持他们加快发展,形成一批低碳生态产业。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县区政府

省厅节能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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