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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黑龙江省统计局
【发文字号】 黑统发[2011]4号
【颁布时间】 2011-02-12
【实施时间】 2011-02-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613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黑龙江省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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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 长:李玉涛

  

  副组长:刘树胜、孙立武、葛新、刘彪、王怀生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办公室、设管处、法规处、综合处、核算处、农村处、工交处、投资处、贸易外经处、人口就业处、社科处、能源处、人事处、财务处、教育中心、计算中心、普查中心、局调查总队。

  

  设立统计基层基础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设管处),具体负责各项工作落实。

  

  办公室主任:葛 新

  

  办公室副主任:潘晓江

  

  各市(地)、县(市、区)统计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抓好推进落实工作。

  

  (二)大胆实践。要紧紧围绕“三个提高”,勇于突破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思想桎梏和制度约束,积极开展体制创新、机制创新、方法创新和手段创新。要充分调动基层统计工作者的积极性,努力为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找到新办法,闯出新路子,积累新经验。

  

  (三)注重实效。各级统计部门要按照全省的统一要求,认真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实施,要研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突出工作实践,注重取得实效,要把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同统计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使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真正得到提升,统计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黑龙江省乡(镇、街道)基层基础工作考核评比标准》,另行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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