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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长卫联发[2009]20号
【颁布时间】 2009-12-04
【实施时间】 2009-12-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614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长春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孕产妇保健管理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

孕妇

人数

怀孕20周以上孕妇数量

接受防控咨询人数

发放《告知书》数量

接种甲流疫苗人数

孕妇家人接种甲流疫苗人数

发热

人数

确诊甲流患者人数

重症甲流患者人数

轻症居家隔离人数

治愈

人数

解除隔离人数

死亡

人数

重点防控区域数量

日报

 

 

 

 

 

 

 

 

 

 

 

 

 

 

累计

 

 

 

 

 

 

 

 

 

 

 

 

 

 



  注:1、此表需每日15:00前填报,周一-周五传真到84692060,周六-周日发邮件至84692060@163.com。

  2、填表数据范围包括辖区居民和流动人口中孕产妇。

  3、重点防控区域指疫情有扩散和爆发趋势的区域。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审核人: 单位公章:

  

  附件2:

  长春市育龄期妇女甲型流感防控月报表

  

  填表单位:   县(市)区卫生局填表日期: 年  月日时

  

-

育龄期妇女人数

准备怀孕妇女人数

接受防控咨询人数

接种甲流疫苗人数

发热

人数

确诊甲流患者人数

重症甲流患者人数

轻症居家隔离人数

治愈

人数

解除隔离人数

死亡

人数

重点防控区域数量

月报

 

 

 

 

 

 

 

 

 

 

 

 

累计

 

 

 

 

 

 

 

 

 

 

 

 



  注:1、此表需每月20日前填报,传真到84692060。

  2、填表数据范围包括辖区居民和流动人口。

  3、重点防控区域指疫情有扩散和爆发趋势的区域。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审核人: 单位公章:

  

  附件3:

  
甲型h1n1流感期间孕产妇防控咨询电话

  


  朝阳:85640882-8305

  南关:88722560

  绿园:87974455-8103

  二道:86782730

  宽城:82693376

  高新:87019028

  经开: 84634716

  汽开:85909796

  净月:84541198

  双阳:84223498

  农安:86844713

  德惠:87223628

  九台:82324571

  榆树: 81996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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