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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北省政府
【发文字号】 鄂政办发[2011]11号
【颁布时间】 2011-01-31
【实施时间】 2011-01-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616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湖北”全民行动计划(2011-2015)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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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居住环境绿化美化。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9.5%,绿地率≥35.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0.7平方米,全年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优、良的天数≥85%。

  

  三、主要内容和活动

  

  (一)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1、宣传“健康素养66条”。编印《健康素养66条》读本,发放到每个家庭;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系统 、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系统 、天气预报节目等方式,广泛宣传《健康素养66条》。

  

  2、开展“健康知识五进”活动。组建“健康知识讲师团”,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宣传讲解健康知识。

  

  3、加强外出务工人员的健康教育。针对外出务工人员的主要卫生问题,在其外出和返乡集中的春节及其他重大节日,在农民工培训机构和车站、码头等聚集地,通过发放健康宣传折页、举办健康讲座、设置健康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

  

  4、建设“五大健康阵地”。一是在广场、公园等地建立“健康广场”;二是在人流量大的地段建立“健康长廊”;三是在社区建立“健康俱乐部”;四是在媒体建立“健康教育栏目”;五是在窗口单位建立“健康教育宣传栏”。

  

  5、鼓励群众提高自身健康素养。开展“健康宝宝”、“健康之星”、“健康家庭”、“健康学校”和“健康社区”的评选活动。通过层层评选,引导广大群众按照《健康素养66条》要求,了解基本健康知识与理念,养成健康生活方式,掌握基本健康技能,从小抓起、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健康生活的良好风尚。

  

  (二)全民健身行动。

  

  6、全面推进城乡体育设施建设。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加快公共体育场地建设设施配套,建立群众身边15分钟的健身休闲生活圈,实现全省社区(行政村)体育设施覆盖率100%。大力推进学校、企事业体育场馆对公众开放,实现资源共享,鼓励社会捐赠建设公共体育健身设施。

  

  7、健全全民健身组织。发挥各级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行业体协的作用,健全社区、乡村、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组织,发展群众健身团队,设立121湖北健身服务热线咨询电话,实现全省街道、乡镇体育组织达100%,逐步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条块结合的健身组织网络。

  

  8、开展群众普及的健身活动。以每年的“全民健身日”为重要活动时间节点,定期组织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全民健身体育竞赛活动,吸引每个群众每年能参加适合自己并有兴趣参加的健身赛事和活动。积极倡导广场体育、公园体育、假日体育和休闲体育,培育和规范大众健身休闲市场,实现全省各市、县(区)、乡镇、社区、行政村以“山、水、农、健”为特色的“一地一品”全民健身活动。

  

  9、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切实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在组织、指导群众健身中的作用,实现全省城市社区、农村乡镇每个晨晚练点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全覆盖。定期向社会公布居民体质监测结果,实现实施居民体质测试常态化,并制定个性化的健身处方,为科学评价体育工作、制定全民健身政策提供依据。

  

  10、建立体育志愿者队伍。定期组织奥运冠军、世界冠军、全国冠军等优秀运动员赴社区、学校、农村和企事业单位,参加全民健身社会公益活动,向广大群众展示精湛技艺,传授运动技能,实现现役运动员及在职教练员每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达到7天以上。动员和吸引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教师、体育科研人员、体育院校学生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每年不少于2次。

  

  11、完善全民健身法规体系。开展全民健身科学研究,研究制定《湖北省全民健身条例》、《湖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等群众体育法规制度,加强《全民健身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的执法力度,实现群众合法健身权益的有效保障。推进群众体育科普、法制宣传工作,实现公民体育科学素质和全民健身科学化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食品安全行动。

  

  12、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组织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向群众讲解食品安全知识,宣传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接受群众咨询和举报投诉,引导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主动辨认生产许可标志,主动查看生产厂家、地点、日期等基本信息,一旦发现有腐烂变质等不合格食品,及时向执法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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