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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陕发改外资[2011]111号
【颁布时间】 2011-01-31
【实施时间】 2011-01-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618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尧柏特种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尧柏特种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

  (陕发改外资〔2011〕111号)


  

  西安高新区投资服务局:

  你局西高新投服字〔2011〕5号文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核准批复如下:

  一、同意尧柏特种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增加投资154635万元。其中:增资部分的项目资本金52000万元,由其股东香港集诚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总投资与项目资本金的差额102635万元,由尧柏特种水泥集团有限公司自筹。增资后,公司总投资达到481201万元,公司注册资本达到162000万元。

  二、此次增资专项用于蒲城大孔日产4500吨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丹凤商镇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日产2500吨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和新疆和田日产4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技改项目建设。其中:蒲城大孔日产4500吨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按照陕发改工业〔2008〕807号及陕发改产业函〔2011〕22号批复执行;丹凤商镇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日产2500吨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按照陕发改产业〔2009〕889号批复执行;新疆和田日产4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技改项目按照当地政府有关批复执行。

  三、此次增资所建项目均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政策规定,属现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按规定可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

  四、该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本核准文件印发之日起计算。

  请按规定办理公司合同章程、工商注册变更及外汇管理、减免税确认等有关手续。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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