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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吉林省政府
【颁布时间】 2011-01-28
【实施时间】 2011-01-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621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项目和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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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高等教育资源共享建设项目。在“高等教育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服务体系”一期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学生跨校选修、学分互认管理与服务平台”、“图书及文献资源共建共享管理与服务平台”和“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共享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拓展深化,扩充共享资源,扩大收益规模。

  

  4.高等学校优势特色重点学科建设项目。重点建设10个左右特色优势重点学科群,建设80个左右“省级优势特色重点学科(一级)”。进一步突出其综合优势和整体水平,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和新兴学科的培育与成长。

  

  5.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重点建设20个左右高校省级重点实验室,争取其中10个左右建成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重点建设20个左右高校工程研究中心,争取其中10个左右建成省部共建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建设20个左右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与特色基地,争取其中3个左右建成省部共建研究基地。

  

  6.高等学校科研水平提升计划项目。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加强基础与应用研究,通过编制高校科研发展规划和课题申报指南,重点开展100项重点基础应用研究,组织200项重大应用研究,积极参与国家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深入实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

  

  7.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推进项目。加强校企合作和产学研结合,重点组织100项科技转化项目,转化20项市场前景好,科技附加值高的产业化项目。

  

  8.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和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建设项目。2013年前,重点扶持已立项建设的2个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和2个硕士学位授权单位。至2015年,重点培育30个左右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60个左右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

  

  9.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建设20个左右研究生创新培养基地,举办“研究生教育创新学术论坛”,评选省级“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和“百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实施“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培训计划。

  

  10.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十二五”期间,形成较为成熟的高校就业创业课程体系,建立一支相对稳定、专业化水准较高的就业创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5-10所(个)大学生创业示范校或创业基地。建设20所就业工作示范校。确保全省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就业率不低于70%。实现高校毕业生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常态化。实现全省教育系统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系统统一、高效、安全运转。

  

  11.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实施省级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校建设计划,至2015年建设5-7所省级示范校,推动全省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素质专门人才。

  

  12.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项目。加快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组织省属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实施“吉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程,用5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创建50所“吉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推荐一批示范性强、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的学校申报“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

  

  (六)民族教育发展工程。

  

  1.民族中小学标准化建设项目。民族中小学在区域内同级同类学校中,以校舍和教学设备为重点的办学条件率先达到国家和省的标准。逐步增加省级民族教育专项资金,促进民族中小学加快实现标准化。

  

  2.省属高校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建设项目。进一步改善省少数民族预科教育中心(省教育学院)办学条件,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重点建设语音室、微机室,添置多媒体教学设备,维修改造学生清真食堂。

  

  3.民族师范教育建设项目。将民族中小学双语教师培训计划纳入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工程,设立民族中小学教师双语培训专项资金,对40岁以下的民族中小学教师进行全员双语培训。

  

  4.支持编写出版民族文字课外读物项目。有计划地组织编写幼儿园和小学学生的民族文字课外读物,逐步扭转民族文字版课外读物奇少局面。

  

  5.支持民族地区高等学校建设项目。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向民族地区高等学校倾斜。支持和鼓励民族地区高等学校采取特殊政策和措施引进特殊人才和高级人才。

  

  (七)特殊教育发展工程。

  

  1.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按照国家规划项目,继续实施“特教规划项目”,实现全省9个市(州)级和30万人口以上县(市)有1所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学校,完善学校布局,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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