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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东省农业厅
【发文字号】 鲁农发电[2011]3号
【颁布时间】 2011-01-26
【实施时间】 2011-01-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623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山东省农业厅关于组织收看全国春季田间管理视频会议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厅关于组织收看全国春季田间管理视频会议的通知

  (鲁农发电〔2011〕3号)


  

  各市农业局(农委),厅属有关单位:

  为迅速掀起以抗旱保苗为重点的春季田间管理热潮,落实好科学抗旱的各项措施,力争夏季粮油获得好收成,农业部定于2月10日召开全国春季田间管理视频会议,部署安排春季田管及春耕备耕工作。现将做好收看工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月10日(周四)上午10:00。

  二、会议地点

  农业部在北京设主会场。省厅在厅办公楼801视频会议室设省分会场。请各市农业局(农委)设立市分会场。

  三、会议议程

  农业部会议由危朝安副部长主持。具体议程:一是安徽、山东、河南三省作典型发言。二是韩长赋部长作重要讲话。

  农业部会议后,省厅部署我省春季田间管理工作。

  四、参加人员

  (一)省分会场

  厅领导,省农机办负责同志,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市场信息处、质监处、发展规划处、财务处、科技处、种植业管理处、产业化办公室和省农技总站、棉技站、果茶站、土肥总站、植保总站、种子总站、药检所、信息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省新闻单位记者。

  (二)各市分会场

  各市农业局(农委)、农机管理局(办)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科(处)室及单位负责同志,各县(市、区)农业局局长。

  五、其他事项

  (一)各市农业局(农委)要切实做好市分会场落实工作并组织收看,保证会场人数,维护会场秩序,确保会议效果。请各市于1月31日上午10:00前,将参加分会场会议的农业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名单(包括姓名、单位、职务)和参会人数传真至省农业厅种植业管理处,联系人:范作军,传真:0531-67866159。

  (二)请各市提前做好信号接收准备,及早解决好接收场地、设备、技术问题,保障会议收看效果。省厅视频技术联系人:王统敏,0531-67866375。

  

  
山东省农业厅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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