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朝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朝政办发[2011]6号
【颁布时间】 2011-01-26
【实施时间】 2011-01-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623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委关于种苗中心建设、农民培训、市场建设扶持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1、统筹规划,整体推进的原则。科技培训不仅包括全市设施农业技术人员、种植农户,而且包括全市从事设施农业的经纪人队伍以及设施农业龙头企业技术人员等,根据各方面人员的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确定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和方法,合理安排,突出针对性。

  

  2、科学实用,按需培训的原则。瞄准农民需求,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指导、培育示范户、建立示范基地等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地开展生产经营过程中急需的先进适用的设施农业生产和经营技能及有关知识培训。

  

  3、规范有效,建立长效机制原则。建立规范有效的长期培训制度,实行培训人员的档案化管理和技术人员绩效考评机制,保障培训工作的高质量运行。

  

  三、培训形式

  

  1、设施农业骨干技术人员培训。由市负责进行组织实施。一是打破县(市)区界限,抽调全市理论性强、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组成朝阳市设施农业培训讲师团,对全市设施农业技术骨干进行培训;二是以沈阳农业大学、辽宁省设施蔬菜产业创新团队为依托,不定期聘请国内外设施农业专家,就设施农业最新实用技术及前沿科技进行培训,提高技术骨干人员的技术素质和决策能力;三是每年举办一次由沈阳农业大学负责的较为系统的全市技术骨干培训班,使技术骨干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够得到较为系统更新;四是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骨干技术人员赴外地进行参观考察、调研,了解掌握全国生产状况和动态;五是与沈阳农业大学等大专院校合作进行技术人员的学位教育。

  

  2、农民科技培训。由各县(市)区负责组织实施。一是根据从事设施农业生产和经营者需求,按照各个生产环节,采取集中培训和现场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对重点小区每年要开展集中培训,累计集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小时,现场指导不少于30次。二是有重点地组织农民及示范户、龙头企业、经纪人等到省内外先进地区参观考察学习。三是每年要对农民进行技能考试,发放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四是由市统一安排,从全市筛选10-15户种植不同品种、文化程度较高、经验丰富的高产示范户,对重点区域进行巡回指导。通过培训和指导,使受训农民掌握从事设施农业生产的技术要领和相关知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

  

  2、整合各项资源,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培训。充分利用“阳光工程”“省设施农业科技培训工程”等培训平台,整合项目资源,通过技能培训、职业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促进人员素质和设施农业科技水平的提高。

  

  3、扶持建立农民科技培训中心。利用三年时间,在一些重点产区,有计划地扶持建立10个左右农民设施农业科技培训中心。以培训中心为依托,对当地农民开展各类技术培训,市县两级政府给予科技培训中心技术、资金、人才、信息方面的支持,如选派专家和赠送有关科技书籍、音像资料等。

  

  4、建立科技示范网络。每个县(市)区都要建立一个集引进、试验、示范、研发于一体的高科技示范园区,重点乡镇要建立示范园,示范园内要有重点示范户,这个示范网络就是技术推广网络服务农民的平台,通过这个网络去现场指导农民。

  

  四、培训内容

  

  1、开展设施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先进适用的关键技术和标准化操作规程,以及农民创业理念、农产品质量安全、无公害农产品等内容的培训。

  

  2、开展农村相关政策法规、农产品营销、加工转化、农民合作组织等内容的培训,提高农民的生产经营能力。

  

  3、对农民科技带头人、设施农业龙头企业领导者进行产业宏观发展趋势、新技术应用方向等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技术培训工作,由市农委、市科技局牵头,市科协参加,共同组成设施农业技术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年度设施农业培训计划。办公室设在朝阳市农委设施农业管理中心,负责日常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以及总结工作。各县(市)区要密切合作,确保设施农业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2、建立专项培训经费。市、县两级分别建立设施农业培训专项资金,重点用于聘请专家、组建讲师团、教学耗材、培训教材等方面的支出。

  

  3、实行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完善技术培训长效机制和评价体系,加强对科技培训质量和效果的宏观指导、监督、评价,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根据我市产业发展战略和农民急需,着眼长远,照顾当前,主次分明,不断探索和改进科技培训方法,增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要实施科技培训的档案化管理,对于受训学员要建立个人档案,对学员技术掌握情况进行跟踪,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