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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
【发文字号】 闽农综明传[2011]31号
【颁布时间】 2011-02-28
【实施时间】 2011-02-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632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春播期间低温阴雨天气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春播期间低温阴雨天气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闽农综明传[2011]31号)


  

  各市、县(区)农业(畜牧兽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据省气象局预报,3月1日起北方有较强冷空气南下影响我省,全省自北而南先后出现阴雨天气。受较强冷空气影响,3月1日开始我省气温将出现明显下降,过程降温幅度中北部可达5~7 ℃,局部超过8 ℃;南部区可达4~5 ℃,局部超过6 ℃;2日起我省北部的部分县市和中部的局部县市将出现连续3天日平均气温≤12℃不利春播的低温阴雨时段。

  

  由于当前正值我省春播关键时期,各级农业(畜牧兽医)部门要引起重视,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动态,在已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范低温阴雨天气对春季农业生产的不利影响。一要组织农民抓紧抢收已经成熟的早熟枇杷等水果和蔬菜。二要落实“倒春寒”各项预防措施,大力推广塑料拱棚育秧和掌握“冷尾暖头”抢晴播种等防寒技术,防范低温寒流可能造成的烂种烂秧。三要加强田间管理,春大豆、蔬菜、马铃薯等要做好清沟排渍和施用热性肥料,采取农膜、稻草等覆盖保温措施;中、晚熟枇杷和香蕉正处在关键生育期,要采取培土、地面及树冠覆盖、熏烟增温、树体包扎与刷白等措施,减轻低温危害;畜禽舍要增添垫料,如稻草或木屑,防止畜禽受冻受凉。四要加强病虫害测报与防治,防止病虫害流行。五要加强农资市场监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货源的组织与供应,以满足春耕生产需要。

  

  请各设区市农业(畜牧兽医)局负责将本通知传真至本辖区县(市、区)农业(畜牧兽医)局。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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