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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政府
【发文字号】 冀科政函[2011]4号
【颁布时间】 2011-02-28
【实施时间】 2011-02-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632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11年度省属转制科研机构技术开发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11年度省属转制科研机构技术开发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冀科政函[2011]4号)


  

  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省属转制科研机构:

  

  为支持省属转制科研机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壮大科技产业规模,2011年度将继续选择转制科研机构的重点项目进行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省政府认定的有关转制科研机构,可根据单位实际,自主选择一个项目参加项目评审。所选择的项目可以是技术开发、产品试制、成果推广、科技成果产业化四种类型之一。申报项目填写《河北省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十份(附电子文本),于2011年3月14日--3月18日报送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逾期不再受理。

  

  二、2011年度的专项资金支持项目,仍采取“自愿申报、专家评审、择优支持、竞争使用”的办法,所有的申报项目都要由评审专家按照相关评审条件逐项进行评审后,择优支持。

  

  三、2011年度列入支持范围的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将作为省财政厅、省科技厅联合组织进行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综合绩效评估考核项目,在年底前进行绩效评估考核。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联系人: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毕 磊 侯宪英

  

  联系电话:0311-85803093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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