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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陕发改办函[2011]161号
【颁布时间】 2011-02-23
【实施时间】 2011-02-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633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荐重大项目稽察入库专家的函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荐重大项目稽察入库专家的函

  (陕发改办函〔2011〕16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省重大项目稽察工作的需要,省发改委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将于近期对省重大项目稽察专家库进行更新,请贵单位推荐工程及财务专家。

  根据重大项目稽察工作实际,入库专家所需条件如下:

  一、工程专家

  1、具备高级技术职称,实践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

  2、年龄在40-65之间,在职、退休均可,身体健康,可深入项目建设单位开展稽察工作。

  3、能连续抽出10天左右时间参加项目稽察工作。

  4、为人正派,坚持原则、工作认真,作风严谨。

  二、财务专家

  1、具备注册会计师或高级技术职称,实践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

  2、年龄在40-60之间,在职、退休均可,身体健康,可深入项目建设单位开展稽察工作。

  3、能连续抽出10天左右时间参加项目稽察工作。

  4、为人正派,坚持原则、工作认真,作风严谨。

  所推荐的专家需填报《重大项目稽察专家入库推荐表》一式两份,经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2011年4月15日前报省发改委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敬请予以大力支持。

  专此致函

  联系人:杨占伟 电 话:(029)87293927

  联系人:杨 宏 电 话:(029)87292747

  传 真:(029)87294129

  地 址:西安新城大院省发改委稽察办

  邮 编:710006

  

  附件:省发改委重大项目稽察专家入库推荐表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省发改委重大项目稽察专家入库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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