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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陕发改油气[2011]150号
【颁布时间】 2011-02-21
【实施时间】 2011-02-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634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义和至阎良输气管道复线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义和至阎良输气管道复线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陕发改油气〔2011〕150号)


  

  省天然气股份公司:

  《关于义和-阎良输气管道复线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陕气司〔2010〕2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加快全面气化陕西的步伐,满足阎良地区日益增长的天然气需求,促进阎良航空基地实现“蓝天、碧水、绿色生态、无污染”的建设目标,同意你公司建设义和-阎良输气管道复线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该工程自靖西一线义和阀室起,途经三原县梁岸乡、独李镇,临潼区徐杨乡以及阎良区振兴乡到达新阎良门站,线路全长23.8公里,管道设计压力4.0mpa,管径323.9㎜,设计输气能力4.82亿立方米。

  三、总投资估算7471万元,企业自筹30%,其余为银行贷款。

  四、环保、消防、职业安全卫生要严格按照设计规范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做到“三同时”。

  五、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义和-阎良输气管道复线工程阎良分输站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复函》(陕国土资规发〔2010〕199号)、《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义和-阎良输气管道复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陕环批复〔2010〕79号)、西安市规划局《关于义和-阎良输气管道复线工程阎良分输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2010〕03号)。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七、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土地使用等相关手续。

  八、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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