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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杨树产业发展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杨树既是速生丰产用材林树种,又是生态型树种,在国家林木资源愈加紧缺的形势下,其生态价值和木材价值将愈显珍贵。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开展了大规模的杨树栽植,杨树资源增加较快。为加快我市杨树产业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杨树产业发展的意见》(皖政办〔2010〕67号)、《关于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意见》(蚌政办〔2010〕15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杨树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推进现代林业建设、打造山水园林城市”的目标,加快林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坚持生态效益优先,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全面提升林业建设水平。 2.基本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坚持科技兴林,技术推广与示范相结合;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坚持体制创新,完善机制。 3.发展目标:到2015年,全市杨树速生丰产林面积达到80万亩,其中新建15万亩,质量提升65万亩;每亩蓄积年均生长量达到0.8立方米,年累积生长量达60万立方米;杨树产值年均增加2亿元。 二、重点工作 4.加快杨树丰产林基地建设。“十二五”期间,结合新农村建设、农田水利、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等工作,抓好杨树丰产林基地建设。开展蚌埠沿线高速公路、国省干线、铁路、龙子湖、天河等周边森林生态长廊建设,实现同周边城市杨树生态长廊高标准对接。围绕绿色长廊工程、城市林业、城郊林业、城乡绿化一体、森林湿地旅游网络,建设杨树混交丰产林基地。 5.推进杨树质量提升工程。加强现有杨树资源的抚育管理,提升杨树质量,提高杨树林地产出率。全面推进种苗良种化繁育工程建设,实施杨树病虫害无害化防治推广工程,推广修枝、抚育间伐、施肥等实用技术,加快提升森林质量,2011年完成森林质量提升10万亩。 6.扶持产业龙头企业。加强对我市涉林龙头企业的服务和扶持,采取激励措施,鼓励企业和林业大户承包造林和流转现有杨树资源,建立原料林基地,带动更多的农民参与杨树产业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壮大企业实力。推广应用杨树产业化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引导杨树板材加工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升级,发展基地造林,延长产业链条,增强市场竞争力。 7.不断深化林业改革。谋划建立市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室,推进林权登记、杨树资产评估、杨树林权流转交易、林权抵押贷款等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为广大林农和业主提供一站式服务,拓宽林业资源进入市场的途径。开展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业务,拓宽林业投融资渠道,为林权权利人提供完善的金融服务。在有条件的地方组建木材交易市场,搭建林木交易平台。鼓励、调动市内外各种市场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开展杨树产业发展。依托现有资源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吸引资金、技术、人才发展杨树产业,释放林业发展活力。 8.加大资金投入。2011年起,市、县(区)财政部门要根据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任务,按照国家或省建设补助标准给予等额资金扶持。对培育和推广杨树优质种苗、杨树产业基地建设、病虫害防治以及提高加工能力等给予扶持。随着财力增长,逐年增加投入。统筹使用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农业专项资金、农业产业化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等,加大对杨树产业的投入。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对从事杨树产业发展的企业,在符合贷款政策的前提下可优先给予贷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导民间资金投入杨树产业。 三、保障措施 9.加强组织领导。市林业局负责制定杨树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杨树质量提升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纳入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市财政局负责资金筹集及利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组织领导,出台杨树产业发展的扶持措施,建立完善扶持机制,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10.严格目标考核。建立林业生态建设及杨树产业发展目标管理责任制,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林业生态建设和杨树产业发展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对林业生态建设和杨树产业发展实行目标管理,制定目标考核奖惩办法,严格考核奖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