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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颁布时间】 2011-02-16
【实施时间】 2011-02-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638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1年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二)加快软件开发,用信息化手段开辟监管执法新领域。

  根据业务工作改革创新的需要,进一步强化对应用软件开发的统一管理,实行市局统一开发各分县局积极参与的办法。一是电子商务监管系统建设开发。目前,我国网络市场发展迅猛,网络市场较大程度的变动造成许多问题都难以准确的进行量化定性分析,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各单位结合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的需求,重点加强对网络违法行为的发现、跟踪和取证能力,对电子商务企业进行备案,对其不良行为进行预警管理。电子商务监管系统的实施更有利于实现对网络市场进行实时监控和调度指挥,提高现场执法的效率和力度。二是建设企业信息异地互查平台。为提高行业管理水平和加强市场监督管理,扩大区域联动的覆盖范围,实现跨区域互查汇通,方便企业和办事群众,有效的实现异地统一的企业信用查询。2010年3月通过在成都、武汉等地调研,以“数据共享、等级共信、规范共用、异地共管”为工作原则,加强与异地工商企业信用管理机构的沟通与合作,扩大区域联动的覆盖范围,通过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等信息互通,社会公众只需登陆西安市红盾信息网,即可免费查询同一法定代表人异地互联企业的基础、业绩、警示等信息,为西安经济发展,内陆与沿海城市诚信体系建设互动提供信息支撑。三是食品安全监管电子一票通系统建设。结合我局以及市场经营户的实际条件,在原有软件基础上二次开发。使食品批发经营者使用统一票控软件,在日常销售活动中,将所销售商品的信息以及买家的信息录入系统,使用票据软件打印票据,并将此票据交给购买商品的商家,由购买商品的商家作为购货凭证,以备工商局人员检查。票据内容会通过网络传输到市局服务器,基于这部分数据,我局可对辖区流通领域中的食品进行有效实时监管。四是建设数据质量考核评价系统。各业务部门要切实按照国家工商总局金信工程(一期)要求,坚持“谁办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各业务口数据录入、检查、审核制度,将数据质量问题消除在日常业务流程中,确保入库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并根据工作实情,对原有数据进行整合,切实加强数据质量的监控,对监测情况适时予以通报,并纳入年度考核,使其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服务、为政府服务、为社会服务。五是决策数据分析系统建设。对业务系统中产生的数据进行汇总,建立安全可靠的数据库群。通过各种查询条件进行组合查询,对查询结果进行数字、饼形图、柱形图等各种方式的显示,对领导决策数据、内部是据统计、上级间的数据报送、部门间的数据传递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行业分析、经济布局、税务部门提供信息支持。

  四、加强安全体系建设,为系统安全运行提供可靠保障

  (一)加强网络建设和维护,努力创造安全的网络环境。

  一是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市保密局关于办公网与互联网物理隔离的要求,按照统一网络规划、统一安全标准、统一互联网出口原则,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内外网物理隔离,提高基层网络运行效率和安全系数。二是加快网络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实现网络故障风险监控和自动报警,提高技术防范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网络系统的维护管理,加强病毒检测、入侵检测、漏洞扫描、系统备份与恢复和防火、防雷、防静电等网络安全防范措施,完善网络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反应机制,提高对网络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能力。

  (二)做好设备安全维护,确保系统时刻处于良好状态

  随着网络设备和计算机数量增加,外部入侵风险增多,设备运行维护工作量和难度加大,要积极推进桌面安全系统建设,通过先进技术的应用,做到对ip资源分配情况实时掌握和对ip地址合理规划、事前告警、迅速定位,实现对机房环境、设备运行远程监控、远程诊断、远程处理。同时,进一步完善设备管理维护规程,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规范操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三)落实信息安全“五禁止”规定,全力推进应用安全。加强对计算机使用人员信息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

  提高内部用户安全防范意识,规范内部人员上网行为,严格u盘和移动硬盘等终端媒介使用程序,禁止将涉密信息系统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禁止在涉密计算机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移动存储设备,杜绝因内部非法下载、传送文件和移动储存设备混用引发病毒传播和“黑客”攻击,努力构筑内部应用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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