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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颁布时间】 2011-02-15
【实施时间】 2011-02-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639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1年商标监管执法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12、抓好“商标示范城市”工作。紧密结合“苏州共识”,发挥高新商标示范区、临潼地理标志示范基地、莲湖民族特色一条街的引导带头作用,营造我市“商标强市”的良好氛围。今年重点培育以高新高科技产业等120件商标为西安市著名商标,以经开、浐灞、航天、航空、港务新进驻60家商标企业为省著名商标,以“长庆”商标为龙头的中国驰名商标。

  13、在全市范围内树立“五员”商标监管理念,开展“驰著名商标企业回访制度”。当好商标兴市的策划员;商标品牌的宣传员;商标发展的指导员;商标管理的引导员;商标使用的服务员。在回访驰著名商标企业的同时进行广泛宣传,尤其是在大中型企业发生重组、兼并、外资合资合作重大事项中,及时帮助企业在商标知识产权保护使用方面给予指导性意见,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

  14、继续推进商标权质押贷款工作。在去年成功实现2家企业商标质押贷款3800万元的基础上,推广宁夏银行成功做法,按照《陕西省财政厅等六部门转发财政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与评估管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要求,调研整合商标评估机构,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商标质押贷款工作。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高效服务。

  15、坚持一手抓监管执法、一手抓发展服务,引导企业积极实施商标战略。把提高商标注册申请量作为工商部门支持企业实施商标战略的基础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2011年,全市新申请商标注册不少于5000件。将申请商标注册的任务下达到各分县局,分解落实到各工商所,实行专人定向指导、全程跟踪服务。

  16、加大对出口企业的商标服务工作力度。引导出口企业积极申请商标国际注册,运用商标品牌战略提高知名度,争创驰著名商标和出口品牌,拓展国际市场,优化外贸结构,增强抵御经济风险的能力。

  17、进一步加大商标富农工作力度。积极培育阎良甜瓜、周至猕猴桃、高陵大棚菜、灞桥樱桃、未央水蜜桃等作为地理标志进行注册,灞桥的白鹿原、长安的上王村、临潼的芷阳湖和西绣岭、阎良的荆山塬、户县的李家岩等农家乐集中区域申请注册农家乐集体商标,扶持培育6-8件绿色、无公害、老字号、名优特色农产品著名商标,带动农民致富。

  18、建立商标服务工作机制。坚持向企业发送《商标注册建议书》、《商标策略提示书》、《商标法律告知书》制度, 主动到商标企业上门服务。积极借助商标代理机构开展商标监管执法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其代理、助手、桥梁作用,完善以企业经营户为主体、以工商部门为主导、商标代理机构参与服务的商标注册创牌维权 “三方联动”工作机制。

  四、以更加务实的作风,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19、把强化商标知识产权保护列为各级工商部门履行市场监管执法职能,服务经济发展、服务市场主体、服务消费者的主要抓手之一,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将市局下达的商标监管执法服务任务分解落实工商所,加强组织领导,纳入年度目标任务,强化监督指导,狠抓检查落实,严格年终考核。各工商所都要配备商标专管员(即商标服务指导员),充实商标监管执法服务力量,研究制定配套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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