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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规范早餐市场推进早餐工程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襄阳市规范早餐市场推进早餐工程建设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二日 襄阳市规范早餐市场推进早餐工程建设的意见 为了尽快改变我市早餐经营存在的“脏、乱、差”状况,让市民吃上“卫生、安全、营养、方便”的早餐,现就规范我市早餐市场、推进早餐工程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市“两型社会”建设为指导,以商务部《早餐经营规范》(sb/t10443-2007)和卫生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1号)为依据,以“政府引导、示范带动、市场运作、规范经营”为原则,坚持政策扶持与市场运行相结合、规范整顿与积极培育相结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对早餐业进行规范和完善,着力构建布局合理、经营规范、品种丰富、业态多样、安全卫生、环境舒适的早餐服务网络体系。 二、工作目标 从2011年起,争取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早餐工程建设。即襄阳市市区(含襄州区建成区)《餐饮服务许可》达标早餐店达90%以上,市区培育“早餐工程示范企业(店)”30家、“早餐原材料配送示范企业”10家。其中,2011年,培育“早餐工程示范企业(店)”10家、“早餐原材料配送示范企业”3家。 三、工作重点 (一)科学制定早餐工程建设标准。市商务局会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等部门,按照《早餐经营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基本要求,借鉴外地经验,结合襄阳实际,制定《襄阳市早餐工程示范企业(店)标准》、《襄阳市早餐原材料配送示范企业标准》。 (二)大力开展示范企业创建工作。一是引导经营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早餐店,按照商务部《早餐经营规范》和《襄阳市放心早餐工程示范企业(店)标准》的要求,自觉提档升级,创建示范店。二是支持早餐龙头企业兼并重组现有早餐店,形成规模效应,创建示范企业。三是重点支持连锁店建设,鼓励示范企业,通过连锁经营、特许加盟店等形式,在新建商业联合体、新建居民小区和人口密集区,新建示范店,新建单体店经营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四是引导早餐原材料加工企业,按照《襄阳市早餐原材料配送示范企业标准》,扩大规模,改善环境,提高质量,争创示范企业。 (三)做好示范企业认定和管理工作。示范企业的认定,严格按照企业申请、城区申报、市级专业评审委员会评审、媒体公示、认定授牌等程序进行。对已授牌的示范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如复核不达标,即亮黄牌限期整改,如在规定限期内仍不能达标,即予以摘牌处理。 (四)开展早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由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卫生、商务、工商、城管、公安等部门及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参加,明确职责、划片包干、责任到人。重点整治无餐饮服务许可证、无营业执照、从业人员无健康合格证明的问题;卫生设施不完善,管理不规范,分区布局不合理的问题;防尘、防蝇、防鼠设施不齐全,无消毒设施或有消毒设施未正常投入使用的问题;出店经营,污染环境的问题。结合企业年检及换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工作,严格标准,对经营面积狭小,各项卫生设施、卫生条件经过整改无法达标的早餐店,依法予以取缔。同时,对早餐从业人员加强教育和培训,进一步提高早餐企业(店)业主的食品安全意识、诚信经营意识和第一责任人意识。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疏导工作,切实解决好从事小餐饮工作人员的实际困难,引导其规范合法经营或转行就业。 四、职责分工 早餐工程实行行业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市商务局负责早餐工程建设综合协调,做好示范企业创建实施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编制早餐工程补贴经费预算,确保扶持资金落实到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协调;市卫生局负责《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核发,对早餐网点卫生和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进行监督和管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早餐店食品原材料在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监测和信息发布;市工商局负责牵头取缔无照餐饮店经营行为,并负责早餐店食品原材料在流通领域的监督、监测和信息发布;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早餐网点的环境管理和违章查处工作,清理和取缔违章占道无证早餐摊店,并负责放心早餐车的布点和管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有关就业扶持政策;市城乡规划局负责新建居民区及城市综合体早餐网点的规划;市环保局负责早餐店的环保管理,督促指导未达标的早餐店经过改造达到环保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