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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办[2011]34号
【颁布时间】 2011-02-12
【实施时间】 2011-02-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639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建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建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闽政办〔2011〕3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加强对全省教育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陈 桦 省委常委、副省长

  

  副组长:鞠维强 省教育厅厅长

  

  李 强 省政府副秘书长

  

  谢超雄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陈青文 省财政厅副厅长

  

  陈 翔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成 员:危廷芳 省委组织部部务委员

  

  马照南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林卫国 省台办副主任

  

  廖世铢 省委编办副主任

  

  吴仁华 省教育厅副厅长

  

  杜 民 省科技厅副厅长

  

  郑李亭 省经贸委副主任

  

  张洪德 省公安厅副厅长

  

  黄华康 省农业厅副厅长

  

  张 秋 省外经贸厅副厅长

  

  黄正风 省公务员局副局长

  

  林 立 省信息化局副局长

  

  兰明尚 团省委副书记

  

  符卫国 省科协巡视员

  

  赵 彬 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张永生 省社科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黄岩生 省法制办副主任

  

  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由省有关部门处长组成,鞠维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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