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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构建服务平台,破解企业发展难题。继续坚持一企一策,帮助解决企业个性问题。注重共性问题研究,集中解决企业在融资、要素保障、市场开拓、人才培训等方面的问题,保障经济平稳运行。一是构建融资服务平台。深入调查了解企业融资需求,省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要会同省政府金融办等部门组织开展2011年全省银企对接大会,会同河南银监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等部门指导省辖市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力争2011年银企签订贷款协议金额较上年有较大幅度增加。研究建立银企对接长效机制,网上动态发布企业融资信息。对资金缺口大的重点企业和项目,以及企业科技创新、兼并重组等重点领域的资金需求,要专门协调。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统筹各类财政资金向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倾斜。加大上市企业培育力度,充分发挥省投资集团、交通投资集团、铁路投资公司、国资控股运营公司等各类融资平台作用,开展多渠道融资。二是构建建设用地保障服务平台。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有限指标保重点”的原则,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重点保障省重点服务企业、省重点项目、产业集聚区和城市新区用地需求。要通过争取更多的计划指标、用好“三项整治”(空心村、砖瓦窑场、工矿废弃地整治)留存指标、加大存量土地挖潜力度、整治农村建设用地等,多渠道解决建设用地指标不足问题,千方百计提高建设用地保障程度。完善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和考核体系,引导企业科学设计生产流程,优化厂房布局,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三是构建要素保障服务平台。电煤供应上,做好煤炭生产和调运组织工作,引导省骨干煤炭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开足马力生产,增加晋煤、陕煤调入量,协调铁路部门尽量增加省内电煤运输计划,最大限度保障省内电煤供应。切实抓好煤电供需合同落实,继续完善煤电运联调联动机制,采用必要的政策支持,探索建立煤炭应急储备制度,切实做好用电高峰时期煤电运应急保障。电力供应上,优化电力调度,积极吸纳省外电力,科学安排限电计划,保证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电力平稳供应。油气供应上,积极协调中石油集团、中石化集团增加我省油气供应量,继续加强天然气需求侧管理,满足企业油气需求。四是构建开拓市场服务平台。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企业开拓国外市场。建立健全我省外经政策促进体系,充分利用国家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等,为企业“走出去”提供财政支持;定期筛选项目向金融机构推荐,争取优惠贷款,为企业“走出去”提供金融支持和风险保障。推动我省电力、水泥、钢铁等产能过剩企业“走出去”。继续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种推介、展销活动,帮助企业扩大市场份额。引导企业及时跟踪把握市场消费趋势,掌握市场最新需求,不断研发新产品,以新产品开拓新市场。继续做好产销对接工作,认真分析我省工业产业链及产品特点,重点抓好煤电铝、钢铁、汽车及零部件、食品、纺织服装等上下游企业产品供需衔接,推动大型龙头企业同配套企业建立稳定的供销关系;推动省重点项目同省内工业产品的对接,积极向省内大型工程、基建项目推荐使用我省工业产品。力争2011年组织省内产销对接签约金额超过1500亿元。五是构建企业用工服务平台。缓解企业招工难、用工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围绕企业用工需求主动开展服务,积极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搞好劳动力资源和岗位信息收集,建立劳动力供求信息收集、分析评估和发布制度,引导企业准确把握劳动力市场形势,合理确定招工条件及合适的工资水平,扩大招工范围,改进用工行为,缓解供求矛盾。强化企业和各类培训机构的对接,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开展订单式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和效率。支持企业开展转岗技能培训,稳定并增加就业。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百万计划,力争2011年开展职业培训人数超过100万人。六是构建困难企业帮扶平台。健全困难企业帮扶工作机制,推动各省辖市、县(市、区)定期排查辖区内困难企业,分析困难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脱困措施,实施对口帮扶,并将地区年度困难企业脱困数量作为企业服务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研究制定电力、电解铝、甲醇、钢铁、化肥等困难行业帮扶措施。 (四)加大中小企业服务扶持力度,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一是推动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落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2009〕3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若干意见》(豫政〔2009〕36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09〕3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2011〕11号)等文件,整合完善配套措施,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推动落实中小企业创业、培训、融资、土地、信息化等优惠政策。重点抓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困难中小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或降低费率等政策的落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二是加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整合各类服务资源,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构建“层级纵向到底、功能横向到边”的工作服务网络平台。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建立各级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为中小企业开展订单式服务,形成“政府推动引导、中介机构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公共服务体系。开展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工作,积极创建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加大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资金支持力度,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充分发挥“阳光工程”、“雨露计划”、“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等的政策作用,扩大中小企业人员培训范围,增加中小企业吸纳就业能力。三是健全创业服务体系。落实支持全民创业的政策措施,降低创业门槛,放宽企业登记、名称核定、出资额、经营场所等限制条件。工商、税务等部门要广泛开展创业服务活动,在信息咨询、创业辅导、行政审批、证照办理等方面开展指导服务,帮助初创企业解决困难。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到中小企业发展较好的地区考察。四是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深化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推出更多符合中小企业发展需要的金融产品,加大对中小企业信贷的投放力度和覆盖面,力争2011年中小企业融资增速高于信贷平均增速。稳步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稳步发展各种类型的信用担保机构,出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发挥担保集团再担保作用。做好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五是着力引导中小企业集聚发展。进一步落实产业集聚区各项优惠政策,吸引中小企业进入产业集聚区发展。完善产业集聚区投融资平台建设,探索省、市级融资平台与县域产业集聚区合作组建投融资机构,与商业银行开展定向融资。统筹协调各类产业集聚区为创业企业开辟专门的创业孵化园区,落实优惠政策,完善服务功能。继续开展省级小企业创业基地认定工作,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对小企业创业基地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六是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用足用好各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支持和引导作用,促进中小企业技术改造、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开展全省100家高成长型民营企业和100家百强民营企业的认定工作,每年按营业收入、入库税收和技术投入等指标进行排名,筛选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市场前景好的中小企业,实行动态管理、重点扶持,对升档进位明显的给予表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