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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1]16号
【颁布时间】 2011-02-22
【实施时间】 2011-02-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653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河南省2011年企业服务工作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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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加强治乱减负,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一是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部门要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全省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社会团体收费,探索制定微型企业初创时期取消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在市、县两级继续推进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一费制”,规范行政征收管理。严厉查处各种名目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等行为,严禁违规强行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对企业进行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严格实行涉企检查备案制度,禁止开展增加企业负担的评比达标活动。二是继续整治企业经营和项目建设环境。进一步完善企业生产经营环境监测点制度,继续组织开展重点项目建设环境、企业治安环境等专项治理,积极构筑企、警、地共建的治安环境长效机制。组织开展重点产品专项打假行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健全完善投诉举报受理机制,拓宽企业投诉举报渠道,对企业投诉举报、检查发现以及媒体披露的影响企业发展的案件线索,及时梳理和组织查处,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三是不断提高行政效能。组织对现有涉企行政审批项目继续进行清理,进一步规范保留项目的运行管理,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固化流程,制定和公开操作规程,实行行政审批透明化运行,提高审批效能。进一步加大项目联审联批工作力度,扩大联审联批范围,强化省、市、县三级责任。对需要国家部委审批的事项,督促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尽快获批。加强和规范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加快建立省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实现职能部门“一个窗口对外、一个机构履职、一枚印章审批”,早日发挥其在企业服务工作中的作用。

  

  (六)加强督查考核,推动工作落实。一是健全督查机制。继续做好企业服务巡视督导工作,完善督导制度,明确目标任务,创新工作方法,推动政策落实。加大对企业问题解决工作的督导力度,每季度对各省辖市、各有关部门问题解决情况进行通报。建立企业解决问题跟踪回访制度,确保问题得到较好解决或答复。二是严格考核机制。继续把企业服务作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政风行风评议的重要内容,完善企业服务工作目标考核体系,把省辖市经济运行指标、企业反映问题解决率、企业投诉率作为主要考核内容。年末由省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牵头,对省辖市、各有关部门企业服务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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