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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农业部
【发文字号】 农办医[2010]39号
【颁布时间】 2010-05-28
【实施时间】 2010-05-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672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边境省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座谈会的预备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边境省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座谈会的预备通知

  (农办医[2010]39号)


  

  近期,我周边国家和地区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情先后暴发流行,且继续呈扩散蔓延态势,对我构成严重威胁。为切实做好我边境地区防控工作,我部拟于近期召开边境省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深入分析当前全球动物疫情特别是我周边国家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疫情形势,总结交流边境地区防控工作经验,研究部署下一步边境地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二、时间和地点

  

  会议初步定于7月上旬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召开,会期一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会人员

  

  (一)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新疆、甘肃、西藏、云南、广西9省(区)畜牧兽医厅(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同志各1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负责同志各1名

  

  (二)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负责同志各1名。

  

  (三)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国家口蹄疫参考实验室和国家外来动物疫病诊断中心负责人各1名。

  

  (四)兽医局相关人员。

  

  四、材料要求

  

  请上述9省(区)就全省春防工作情况和边境地区动物疫病防控重点及亮点工作进行总结,要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经验典型,形成面书交流材料(字数控制在2500字以内),于6月25日前报部兽医局。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统一安排食宿,交通费自理,请勿超员。

  

  (二)请各参会单位于6月10日前将参会回执(附后)传真至部兽医局。

  

  联系人:农业部兽医局陈国胜

  

  电话:01059191403,  传真:010-59192861

  

  邮箱:xmjshych@agri.gov.cn

  

  附件:参会人员回执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

  参会人员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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