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页] (四)申报材料须于2010年7月30日前送交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五、联系方式
单 位: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联系人:梁 洋、林文卓、高立新
电 话:010-58934249、58933150
传 真:010-58934358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邮编:100835)
e-mail:pingguchu@sohu.com
附件2
项目编号:
建筑遮阳推广技术
申 报 书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盖章)
申报时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制
二○一○年六月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 完成单位
| 1.
| 2.
| 所属类别与类型
| (一)类别
1.技术 2.产品 3.其它
(二)类型
1.外门窗遮阳 2.屋面遮阳 3.墙面遮阳 4.其它
| 技术来源
| 1.国家计划 2.省部计划
3.其他单位委托 4.自选项目
| 研制起止时间
| 年 月至年 月
| 组织鉴定(评估、验收)单位
|
| 鉴定(评估、验收)
证书编号
| | 鉴定(评估)时间
| 年 月
| 成果登记
情况
| 国家级成果登记部门
| | 登记号
| | 省部级成果登记部门
| | 登记号
| | 专利情况
| 专利名称
| 专利种类
| 批准时间
| 专利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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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奖情况
| 获奖时间
| 奖励名称
| 奖励等级
| 授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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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广技术内容
1.主要技术性能
| 2.适用范围及应用条件
| 适用地域范围
| | 适用工程类型
| | 适用工程部位
| | 主要应用
技术条件
| | 施工技术要点
| | 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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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广应用分析
1.已具备的推广应用条件
| 国家、地方管理部门发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
| 发布文号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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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行业、地方管理部门发布的技术法规(产品标准、规范、规程)等技术文件
| 发布部门
| 标 准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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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照执行的国外标准
| 发布的国家或国际组织
| 标 准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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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单位编制的应用技术文件
| 文件名称
| (申报单位所在地技术监督局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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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已应用情况
| 3.推广应用量分析
| 4.效益分析
| 经济效益分析
| 实施投入
| 设备投资
| 土建投资
| 其它
| 合计
| (万元)
| (万元)
|
| (万元)
| 投入产出分析:
| 环境效益分析
| | | 社会效益分析
| | |
四、推广计划及措施
五、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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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 用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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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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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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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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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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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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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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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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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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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 系 人
|
| 成果推广的实施能力
| 具备的质检手段及检验项目
| 申报产品类填写
| 生产能力/上年实际产量
| | 上年销售量及分布情况
| | 投入市场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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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原料及来源
| | 产品参考价格
| | 上年企业总产值/申报产品产值
| | 申报产品万元产值利税(万元)
| | 职工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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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管理人员数量
| | 其中技术人员数量: 高级 名
中级 名 初级 名
| 专职质量管理
人员数量
|
| 研究开发
人员数量
|
| 营销服务
网 点
| 营销服务人数
| 网点数量
| 网点分布情况
|
| | | |
六、申报审批意见
申
报
单
位
意
见
| (盖章)
年月日
|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推荐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评
审
意
见
|
年月日
|
填写说明
1.“完成单位”应与鉴定(评估)证书中的成果完成单位一致,如有变化应附相关证明;
2.“主要技术性能”,包括:项目简要介绍、技术原理、技术特点、技术水平、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等;
3.“主要应用技术条件”,包括:建筑结构条件、施工安装条件、环境条件等技术条件的要求;
4.“已应用情况”,包括:已应用的工程类型、工程数量、建筑面积和应用地区、应用效果等内容;
5.“推广应用量分析”,包括:已有推广应用量、适宜的推广应用面、三年内预期推广应用量和目前未达到推广应用量的原因等内容;
6.“推广计划”,包括:推广进度及布点计划安排、工程试点、技术人员培训以及召开推广交流会等措施;
7.“服务方式”,包括:技术转让、技术改造、技术服务等方式。
附件3
建筑遮阳科技示范工程
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示范工程的项目应是国家或地方重点工程、标志性建筑或量大面广具有普遍意义的工程项目。可以是拟建、在建或竣工时间在一年内的工程。拟建工程应在申请示范工程立项前办理有关工程审批手续。
(二)申报示范工程的项目应具有一定的规模。公共建筑一般应在2万m2以上;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组团一般应在5万m2以上;单体住宅一般应在2万m2以上。
(三)示范工程选用的遮阳技术应先进适用,优先选用建筑遮阳推广技术。所设计的建筑遮阳技术方案应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节能效果显著。
(四)示范工程一般应由建设或开发、施工总承包、施工、设计、示范技术的技术依托等单位联合申报,也可经建设或开发单位委托后,由其中一家单位申报。
二、申报材料
(一)《建筑遮阳科技示范工程申报书》;
(二)申报技术资料
1.示范工程实施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如下内容:
(1)工程概况(建筑类型、所在城市、地理位置、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工程总投资、进度计划与安排等);
(2)示范技术可行性研究(技术体系构成、技术成熟度、技术经济可行性的分析、技术来源、实施措施等);
(3)申报单位概况(技术力量状况、固定资产、年产值、负债率、质保体系和相应的资质情况以及主要业绩等);
2.建筑遮阳设计方案;
3.建筑遮阳施工组织方案;
4.工程开工审批文件(工程立项批件、土地使用许可证、规划许可证等)。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自愿提出申请,并按申报材料要求准备申请文件;
(二)申报的项目须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推荐;
(三)申报材料寄送至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四、申报材料的编制与递交
(一)申报材料应文字精炼,数据真实、可靠。
(二)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申报书一式六份,有关技术资料一式四份。同时,提供申报材料电子文档。
(三)申报工作自本指南公布之日起开始,申请单位须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申报。申报指南和申报书可从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网站(www.cstcmoc.org.cn)下载。
(四)申报材料须于2010年7月30日前送交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五、联系方式
单 位: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联系人:徐得阳、张 峰
电 话:010-58934245、58934279
传 真:010-58934279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邮编:100835)
e-mail:zhangfeng369@sohu.com
附件4
项目编号:
建筑遮阳科技示范工程
申 报 书
示范工程名称
申报单位(盖章)
起 止 年 限
申 报 时 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制
二○一○年六月
一、工程基本情况
| 占地面积
| 万m2
| 建筑面积
| 万m2
| 结构形式
|
| 投资总额
| 万元
| 工程用途
| 住宅公共建筑其它
| 二、申报示范工程概况
(工程用途、投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结构形式、开发与建设周期、计划开工与竣工时间,需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工程开工手续等情况)
| (纸不够,可附页)
| 三、建筑遮阳示范技术简介
| (一)技术体系构成
1.外门窗遮阳技术;
2.屋面遮阳技术;
3.墙面遮阳技术;
4.其他遮阳技术。
(二)采用的各项技术列入住房城乡建设部(或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推广计划情况
(纸不够,可附页)
| 四、示范意义分析及对选用技术的集成和优化情况的论述
| | | 五、工程实施、总结和推广计划
| 1.示范工程计划进度及保障措施
| 2.示范工程总结报告、技术经济分析报告和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总结报告编写计划
| 3.示范工程进一步推广计划(选用技术标准化应用技术文件、音像资料和计算机应用软件等编制计划)
| 六、示范工程申报单位概况
| 申报单位概况(包括申报单位人员组成、技术力量状况、固定资产、年产值、负债率、质保体系和设备条件等)
| 近三年是否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 是 否
| 是否拖欠工程款(工资)
| 是 否
| 住宅建筑是否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
| 是 否
|
七、示范工程主要参加人员(纸不够,可附页)
| 序号
| 姓名
| 职务、职称
| 承担的主要工作
| 联系电话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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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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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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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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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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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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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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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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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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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示范工程相关实施单位联系方式
| 建设单位
|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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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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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
|
| 邮 编
|
| 手 机
|
| 传 真
|
| 开发单位
| 名 称
|
| 联系人
|
| 地 址
|
| 邮 编
|
| 手 机
|
| 传 真
|
| 设计单位
| 名 称
|
| 联系人
|
| 地 址
|
| 邮 编
|
| 手 机
|
| 传 真
|
| 施工单位
| 名 称
|
| 联系人
|
| 地 址
|
| 邮 编
|
| 手 机
|
| 传 真
|
| 总承包单位
| 名 称
|
| 联系人
|
| 地 址
|
| 邮 编
|
| 手 机
|
| 传 真
|
| 示范技术
依托单位
| 名 称
|
| 联系人
|
| 地 址
|
| 邮 编
|
| 手 机
|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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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单位
| 名 称
|
| 联系人
|
| 地 址
|
| 邮 编
|
| 手 机
|
| 传 真
|
| 九、选用未列入各类推广项目的技术经有关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意见
| | 论证委员会主任 副主任 、
年 月 日
|
十、申报单位意见
| | (盖 章)
年 月 日
| 十一、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部直属有关单位,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 (盖 章)
年 月 日
| 十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核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