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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陕发改能源[2011]196号
【颁布时间】 2011-03-01
【实施时间】 2011-03-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679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安煤油气综合利用园区总体规划》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安煤油气综合利用园区总体规划》的批复

  (陕发改能源〔2011〕196号)


  

  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请审查延安煤油气综合利用园区规划的请示》(延发改工[2010]879号)收悉。为发挥延安市煤、油、气资源优势,实现资源综合利用,优化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布局,促进延安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原则同意《延安煤油气综合利用园区总体规划》。

  一、园区布局。主要建设富县洛阳村煤油气资源综合利用区、富县白草洼聚烯烃深加工和高端精细化工区及富县监军台综合配套服务区,形成“一园三区”布局结构。

  二、园区产业。重点建设甲醇深加工、轻油加工利用及联合生产聚烯烃、丁辛醇、乙丙橡胶等装置,并进一步向下游深加工产品和高端精细化工产业延伸,实现资源高效清洁利用和深度加工转化。

  三、园区公用工程要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尽可能采用集约化布置、一体化建设,以节约资源,节省投资,发挥最大效益。

  四、园区项目建设要采用国际国内先进技术工艺,积极发展低碳、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排放,努力实现零排放。

  五、园区建设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设计规范,落实空间管制原则,加强综合防灾体系和生态环境建设,打造生态、环保、安全的工业园区。

  请按照上述原则,进一步落实园区开发建设的内外部条件,开展下一步工作,保证规划顺利实施。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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