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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保障措施 (一)认真贯彻法律法规。积极推动全省商务系统,切实履行现行法律法规赋予商务主管部门的执法职能,重点实施酒类流通、生猪屠宰等法规。 (二)夯实行业管理基础。加强调查研究,掌握情况,理清思路。规划引导,着眼长远,参与制定“十二五”相关规划。对重点行业、重点工作开展统计,掌握基础资料。扩大宣传,增强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效果。 (三)积极发挥政策引导作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财政给予市场秩序工作一定的支持政策,发挥政策引导作用,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四)建立工作机制。积极构建自上而下的市场秩序工作体系,建立与商务部对口司的联系,主动汇报,争取支持,获得指导;加强与省级有关部门的联系,促进综合协调;加强与市(州)、县(区)队伍商务主管部门市场秩序工作队伍的联系。逐步形成中央、省、市、县商务主管部门之间上下贯通,省级执法机构之间横向连接的工作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