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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文字号】 渝办发[2011]50号
【颁布时间】 2011-02-28
【实施时间】 2011-02-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681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区县(自治县)科技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结果的通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区县(自治县)科技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结果的通报

  (渝办发〔2011〕50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区县(自治县、市)科技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05〕225号)精神,市科委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对各区县(自治县)2010年度科技工作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了考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度区县(自治县)科技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优秀区县(自治县)

  

  万州区

  

  涪陵区

  

  渝中区

  

  大渡口区

  

  江北区

  

  沙坪坝区

  

  九龙坡区

  

  南岸区

  

  北碚区

  

  渝北区

  

  巴南区

  

  江津区

  

  合川区

  

  永川区

  

  大足县

  

  荣昌县

  

  梁平县

  

  丰都县

  

  开 县

  

  石柱县

  

  二、达标区县(自治县)

  

  黔江区

  

  万盛区

  

  长寿区

  

  南川区

  

  双桥区

  

  綦江县

  

  潼南县

  

  铜梁县

  

  璧山县

  

  城口县

  

  垫江县

  

  武隆县

  

  忠 县

  

  云阳县

  

  奉节县

  

  巫山县

  

  巫溪县

  

  秀山县

  

  酉阳县

  

  彭水县

  

  希望被评为优秀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再接再厉,再上新台阶。达标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科技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科技工作目标责任制,扎扎实实地推进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为加快建设长江上游地区科技创新中心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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