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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鄂建文[2009]252号
【颁布时间】 2009-12-03
【实施时间】 2010-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686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湖北省建筑节能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湖北省建筑节能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的通知

  (鄂建文[2009]252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贯彻执行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和《湖北省建筑节能条例》,满足我省工程量清单和定额计价的需要,指导建设工程招标及工程预、结算工作,我厅组织编制了《湖北省建筑节能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以下统称“本定额”),现予发布,并就实施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本定额包括了2008年《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和《湖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中原有的节能项目并新增了补充定额,其中原有的节能项目以本定额为准。

  


  二、本定额仍按鄂建文(2008)214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定额分为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三部分,分别与2008年《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取费定额》配套使用。

  


  四、本定额自2010年1月1日起实行。2010年1月1日以前已签订施工合同的仍按原合同条款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与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联系。

  

  
二oo九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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