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文字号】 沪质技监标[2009]562号
【颁布时间】 2009-12-03
【实施时间】 2009-12-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694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上海市化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换届有关事项的函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上海市化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换届有关事项的函

  (沪质技监标〔2009〕562号)


  

  上海华谊(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重组上海市化工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上海市化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挂靠在华谊(集团)公司。希望你们按照《上海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批复之日起60天内完成委员征集工作,并将下列材料报市质量技监局审批:

  

  (一)主任/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方案;

  

  (二)《上海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格式见附件1);

  

  (三)《上海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

  

  (四)《上海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

  

  (五)标委会近期主要工作计划和任务。

  

  
二oo九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1、上海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略)

  2、上海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汇总表(略)

  3、上海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登记表(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