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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哈尔滨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哈价行发[2009]50号
【颁布时间】 2009-12-02
【实施时间】 2009-12-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696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哈尔滨兴华技工学校增加专业收费标准的批复


  

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哈尔滨兴华技工学校增加专业收费标准的批复

  (哈价行发〔2009〕50号)


  

  哈尔滨兴华技工学校:

  

  你校《关于增加专业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全省技工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5〕45号)和省物价局、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黑价联字〔2005〕53号)规定,经测算具体成本,现就收费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学费标准

  

  1、焊接专业每生每学年3800元,学制三年;

  

  2、汽车修理专业每生每学年3800元,学制三年;

  

  3、建筑结构施工专业每生每学年2000元,学制三年;

  

  4、电子专业每生每学年2400元,学制三年;

  

  5、计算机专业每生每学年2400元,学制三年。

  

  


  二、你校属于民办学校,收费时应使用税务票据。在实施收费前应及时办理《收费许可证》,并在收费地点醒目位置公示具体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接受社会和学员的监督。

  

  上述收费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到期如继续收费请提前一个月申报。

  

  
二○○九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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