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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京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办发[2011]028号
【颁布时间】 2011-03-02
【实施时间】 2011-03-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710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科委、市知识产权局关于贯彻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科委、市知识产权局关于贯彻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1]02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科委、市知识产权局拟定的《关于贯彻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

  


  
关于贯彻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

  (市科委、市知识产权局 2011年2月)

  


  为贯彻《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宁政发〔2010〕92号),落实市委市政府“三个发展”总体部署,提高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推进科教资源优势转化为知识产权优势、知识产权优势转化为产业竞争力优势,加快我市产业结构转型,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建设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城市和国家创新型城市提供重要支撑,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培育工程,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产出

  

  1、鼓励知识产权申请。实施企事业单位和自然人对国内外专利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等知识产权申请的资助政策。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费和实质审查费实行全额资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费及软件著作权登记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费实行定额资助。

  

  2、扶持专利创造大户。对高校年授权发明专利超100件、企业和科研院所年授权发明专利超20件的专利拥有大户,给予发明专利维持费前3年的一定补助。重点培育专利申请大户,对年申请专利百件、50件和30件以上企业,给予一定补助。鼓励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对培育合格经认定的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给予一定补助。

  

  二、实施知识产权运用推进工程,强化知识产权运用与产业化

  

  3、提升优势产业专利运用能力。以我市四大支柱产业、八大新兴产业和八大现代服务业为重点,支持重大专利技术实施、运用和产业化。每年实施100项重大专利产业化和重大专利技术二次开发项目,对实施成效显著的项目最高补助50万元。

  

  4、加快专利技术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围绕构建“一心三核多点”城市科技创新空间格局,依托建设麒麟科技创新园、模范马路创新街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学科技园等各类开发园区,进一步优化功能布局,突出主导产业,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专利技术产业化,努力形成一批创新能力强、产业规模大、品牌影响广的专利技术产业化示范基地。经市知识产权局认定的专利技术产业化示范基地,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0万元补助。被授予国家专利技术产业基地的,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0万元奖励。

  

  5、实施政府知识产权奖励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利奖的评选,对于符合国家和南京市产业和技术政策、市场前景好,并已经取得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专利产业化项目,市知识产权局每年评选30项优秀专利奖。

  

  6、推进产学研专利技术合作。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实施专利技术交易和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组建多种形式的战略联盟、产学研结合的研发基地,开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每年转移专利技术成果100项。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市场化运作,构建专利技术联盟,形成有效专利池,构建产业技术集聚优势。鼓励企业和高校、科研单位联合申报国家、省、市各类科技项目,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先给予推荐。

  

  三、实施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升工程,营造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

  

  7、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执法的协作机制和行政执法的联动机制。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建立协助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技术专家库,为司法审判和行政执法等提供参考。建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在保护知识产权以及办理知识产权案件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出台《专利行政执法办法》,规范案件受理标准、程序和执法行为。加强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建设,形成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市、区县联动机制。在市知识产权局设立专利行政执法口审室。

  

  8、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途径解决机制。充分发挥南京知识产权法律援助中心、南京服务外包知识产权投诉中心等机构作用,建立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协调解决机制,为企业知识产权维权和纠纷处理提供有效服务。适时建立南京知识产权仲裁机构,提高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效率。支持和指导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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