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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文字号】 渝办发[2011]51号
【颁布时间】 2011-03-02
【实施时间】 2011-03-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711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渝办发〔2011〕51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10年,全市各地、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安排,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09〕125号)的规定,通过综合评定,并经市政府同意,对万州区人民政府等40个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我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0年度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

  


  附件:

  
2010年度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万州区人民政府

  

  涪陵区人民政府

  

  渝中区人民政府

  

  大渡口区人民政府

  

  沙坪坝区人民政府

  

  九龙坡区人民政府

  

  南岸区人民政府

  

  北碚区人民政府

  

  渝北区人民政府

  

  巴南区人民政府

  

  永川区人民政府

  

  南川区人民政府

  

  铜梁县人民政府

  

  大足县人民政府

  

  荣昌县人民政府

  

  梁平县人民政府

  

  丰都县人民政府

  

  巫溪县人民政府

  

  酉阳县人民政府

  

  城口县人民政府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经济信息委

  

  市教委

  

  市城乡建委

  

  市交委

  

  市商委

  

  市公安局

  

  市监察局

  

  市民政局

  

  市国土房管局

  

  市环保局

  

  市市政委

  

  市水利局

  

  市卫生局

  

  市地税局

  

  市工商局

  

  市质监局

  

  市统计局

  

  市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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