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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大连市政府
【发文字号】 大政发[2011]24号
【颁布时间】 2011-03-01
【实施时间】 2011-03-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712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大政发[2011]24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2010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和完善行政运行机制,作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实现政府管理创新、提升政府行政能力的重要措施,着力落实与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尤其在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方面取得明显进展。为表彰先进,深入推进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市政府决定授予甘井子区人民政府,金州新区管委会和市地税局、工商局等21个单位“201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推进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要向先进单位学习,坚持执政为民,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创新管理方式,增强管理的透明度,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全面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全域城市化进程、实现大连科学发展新跨越继续做出不懈的努力。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附件:

  
2010年度大连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甘井子区人民政府

  西岗区人民政府

  普兰店市人民政府

  沙河口区人民政府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

  金州新区管委会

  市地方税务局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市交通局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审计局

  市财政局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市科学技术局

  市民政局

  市教育局

  市司法局

  市城市建设管理局

  市公安局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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