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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青岛市农委
【发文字号】 青农委发[2011]15号
【颁布时间】 2011-03-01
【实施时间】 2011-03-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712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青岛市农委关于印发《青岛市百万亩花生示范区2011年度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四)加强种子监管和技术培训。我市去年花生收获期遭遇连续阴雨的特殊气候,种子数量、质量受到严重影响。各级种子管理部门要加大力度,对种子进行严格的抽样检验,确保良繁基地用种质量。在关键生产环节,举办技术培训班,特别是要让农民在播种前认真搞好分级选种,剔除虫、芽、黄米,一二级籽仁做种,禁止二级以下籽仁下地。

  (五)建立健全项目档案。(1)建立资金管理档案。各市要严格按照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资金管理,按照项目预算使用资金,实行专账支付。(2)建立项目区农户、地块档案。良种繁育基地内,要逐户登记造册,并以村为单位记录有关地力、品种、技术情况、承担任务人员、主要技术措施等。(3)建立项目实施档案。各责任单位要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用图片、文字、影像等形式进行全程记录,为项目检查验收等工作提供依据。

  (六)搞好督导检查和验收总结。各市要加强材料收集,建立工作档案,做好记录,搞好总结交流,及时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市农委将结合农时及时抽调人员进行检查督导。要于花生收获前1个月,对产量进行初步测产,及时报送市农委,市农委将根据初测情况组织有关专家统一进行测产验收。10月底各市要形成项目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报送市农委。

  八、工作进度

  2011年11万亩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分六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0年11至2011年1月,市农委制定规划、方案,健全组织,细化措施,召开专题会议,落实有关工作计划和任务安排。各市制定、上报具体实施方案,建立组织,明确职责,开展工作。

  第二阶段:2011年3月10日前,对11万亩良繁基地良种实行招标采购,各市农业局与种子中标企业签订供货协议。种子管理部门负责对花生种子质量跟踪检查。各市上报实施方案。

  第三阶段:2011年3月底前将政府采购种子供应到户,4月底前将农资补贴发放到户。同时各级农技部门加大力度进行技术指导,让农户在播种前认真搞好分级粒选,剔除虫、芽、黄米,一二级籽仁做种,禁止二级以下籽仁下地。

  各市要把向农民提供的实物种子、农资补贴进行登记造册,确保补贴真正落实到位。各市要落实好良繁田地块,与承担任务农户见面,制定生产技术标准,举办技术培训班。

  第四阶段:2011年4月至5月,市级筛选确定水源工程建设项目。及时组织对主要生产环节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督导。各市组织科技人员进行花生播种和保苗技术的指导和服务,召开现场会,把好播种质量关。在攻关田和良繁片设立固定宣传标牌。

  第五阶段:2011年6月初至7月底,市农委组织对关键技术环节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督导,组织全市现场观摩。各市组织开展以施肥、化控、病虫害防治等为重点的技术指导,搞好技术记载和资料整理。在花生生长中后期增设临时性标示牌,便于观摩学习。

  第六阶段:从2011年7月底至10月,各市进行产量初测,市农委组织有关专家对良繁基地进行复测验收;各市上报项目总结材料,市农委进行项目汇总,形成总结报告,并提出今后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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