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大连市政府
【发文字号】 大政发[2011]23号
【颁布时间】 2011-03-01
【实施时间】 2011-03-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712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连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静脉产业类)开发建设的若干意见

[接上页]
支持生态工业园土地开发,其规划区域内形成的土地出让金收益,由大连市、庄河市两级政府5年内全额补贴给生态工业园,专项用于园区内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建设。实施生态工业园财政支持政策,以2010年为基数,5年内生态工业园有限公司和入驻生态工业园的再生资源利用企业形成的税收增量大连市地方留成部分全额用于生态工业园区建设。

  市有关部门在安排年度新增填海及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时对生态工业园给予政策倾斜。

  (四)加大对入园企业支持力度。从今年起,5年内市政府有关部门管理的循环经济、科技、环保、服务业等专项资金,要适当向生态工业园倾斜,庄河市政府要按规定做好资金配套。对园区内国家给予支持的重点项目,地方财政给予相应的配套支持。

  生态工业园有限公司和入驻园区的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增值税、所得税优惠政策。

  入驻园区的再生资源利用企业免收涉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需上缴的省级以上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大连市和庄河市两级财政共同承担。具体办法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另行制定。

  在生态工业园投资产业项目且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投资者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可落户大连市。

  五、加强对生态工业园开发建设的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大连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生态工业园开发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政策措施的制定和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和庄河市市长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服务业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国土房屋局、市规划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公安局等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其人员由市发展改革委、庄河市政府和生态工业园有限公司有关人员组成。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把支持生态工业园开发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要在全市形成关心和支持生态工业园发展的良好氛围,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为大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贡献力量。

  

  
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

  


  附件:

  
大连市再生资源利用产业集中布局目录

  


  一、再生资源利用产业

  1.废旧金属回收分拣加工类项目:包括国内及进口废旧钢铁、废旧有色金属、废旧稀贵金属等的分拣加工类项目以及再生钢铁、再生铜、再生铝的生产项目。

  2.废旧机电产品回收拆解利用类项目:包括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废电机、废旧电源电器,废电容补偿器,废高低压开关,废旧变压器等。

  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和办公自动化产品回收拆解利用类项目:包括旧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旧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电话、手机、电池、传真机、音箱等。

  4.报废机动车辆回收拆解再利用类项目:包括国内报废民用汽车、工程机动车、特种机动车以及进口报废汽车压件、汽车变速箱、汽车发动机等。

  5.废旧轮胎回收与资源化项目。

  6.废铅酸电池拆解利用项目。

  7.废旧塑料分拣加工类项目:包括国内回收、国外进口废塑料类以及塑料制品企业边角余料的回收、加工、再生利用项目。

  8.废纸回收利用项目。

  9.废旧木材再生利用项目。

  10.工业用废油、船舶废油、废机油、废动植物油等再利用项目。

  1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处置和可回收利用项目。

  二、鼓励进入园区的相关产业

  1.环保设备制造项目:如污水处理设备、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成套设备、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焚烧处理成套设备、海水淡化设备等。

  2.新能源等新兴产业项目:如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

  3.带有静脉产业特点的动脉产业项目。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