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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豫政[2011]24号
【颁布时间】 2011-02-27
【实施时间】 2011-02-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719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河南省2011年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专项工作方案

[接上页]


  (五)加大职业技能鉴定力度,切实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质量。各地要切实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职业技能鉴定在职业培训中的引导作用,不断拓展职业技能鉴定范围,确保职业技能培训效果。要进一步扩大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试点,建立企业内部工人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制度。积极推进建立全省各类职业院校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学生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按规定参加相应的职业技能鉴定,对鉴定合格的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县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工作范围和服务重点要向产业集聚区企业和农民工拓展。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围绕提高劳动者就业质量、稳定扩大就业,积极为劳动者提供及时、方便、快捷的职业技能鉴定服务。

  

  (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的长效机制。各级政府要把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作为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各项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定期通报进度,确保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取得实效。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财政、教育、农业、扶贫、民政、国资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人民团体要充分发挥社会影响,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省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与国家部委的对口衔接,分别研究制定本部门的具体工作方案,经省政府同意后印发实施。要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体系,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就业状况及企业用人需要,科学合理地确定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和补贴标准;建立职业培训补贴资金使用与培训质量、技能鉴定、就业效果挂钩的绩效考评机制,提高政府购买培训成果资金使用效益。要坚持重在持续,每年实施一批示范项目,建立职业技能培训的长效机制,努力建设人力资源高地,培育人力资源竞争新优势,为承接产业转移、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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