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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字号】 浙财办发[2011]25号
【颁布时间】 2011-02-25
【实施时间】 2011-02-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721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优秀会计论文(课题)征集活动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优秀会计论文(课题)征集活动的通知

  (浙财办发〔2011〕25号)


  

  各市、县(市)财政局,省级有关单位:

  

  为了鼓励和推动我省会计理论创新研究,促进我省会计学术繁荣与发展,经商浙江省会计学会,决定共同开展2011年度优秀会计论文(课题)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内容

  

  结合会计工作实际,紧扣会计改革与发展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具体内容和范围不作限定。

  

  二、论文要求

  

  观点鲜明,论据充分,论证有力;字数一般不少于5000字。

  

  论文要打印清楚,并在论文的结尾处注明作者的姓名、单位、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邮寄时要在信封左下角注明“2011年度征文”字样,同时提供word电子文档。

  

  三、征文时间

  

  2011年度征文有效期从发文之日起到2011年9月30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四、评审奖励办法

  

  对收到的论文(课题),将聘请专家进行审阅,并由专家集体确定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鼓励奖。对获奖论文的作者,予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获奖论文将汇编成“浙江省2011年度优秀论文集”,并正式出版公开发行。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支持和鼓励会计人员、会计教学或研究人员参与会计课题的研究,撰写会计论文。征文直接报送浙江省会计学会。

  

  浙江省财政厅会计处联系人:郑肖亮,电话:0571-87058440。

  

  浙江省会计学会联系人:陈俊,电话:0571-85062675。地址:杭州市武林门混堂桥12号,邮编:310006,电子邮箱:zjskjxhxsb@126.com.

  

  
浙江省财政厅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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